一年前,我心血來潮,給妻子講了一個故事。
由於內容獵奇,細節又過於真實,她嚇得魂不附體。
事後我非常後悔,無數次強調故事是編的。但她對我的信任已然崩塌,看我的眼神充滿了恐懼。
當夜她逃進洗手間,把門反鎖,報警了。
我因此釩鐺入獄。
現梳理此事始末,如下。
一
我叫賀牧,今年四十二歲,因為從小喜歡懸疑推理,現在成了懸疑小說家。
我和單靜結婚多年,一直相處融洽。她始終是我忠實的第一位讀者。
除了寫小說,我還有一項堅持多年的嗜好,就是飼養爬寵。龜、蛙、蜥蜴,這些形態各異的小生靈令我著迷。
我在家裡特別設置了一個爬寵的房間,還費了一番功夫,在房間裡建造了一個大生態缸,模擬熱帶雨林的生態環境,盡量給愛寵們一個自然舒適的住所。
雖然我現在端著寫作的飯碗,本科其實學的生物工程,如今也算學有所用。
剛和單靜認識那會兒,她對我這項愛好頗有微詞。但她是個隨和的人,時間長了也會愛屋及烏,漸漸地也覺得這些爬寵憨態可掬。
婚後我們沒要孩子,就一起養爬寵,其樂無窮。很多時候我會趕稿子,忙得不捨晝夜,還是她對寵物照顧得更多。
這晚,我結束工作,已經零點了。單靜也沒睡。
我去爬寵屋,看到她正觀察一隻蛙。
她感慨道,「其實我以前,挺害怕這些冷血動物的。」
又隨口問我,「賀牧,你有害怕的動物嗎? 」
我思考片刻,忽然一個奇特的想法劃過腦海。
「有啊。」我認真地說,「我害怕羊。」
她大惑不解,「為什麼?羊那麼溫順。」
「因為羊的眼睛,非常詭異。」我煞有介事道,「你是不是還不困,我跟你講個故事吧。」
夜深人靜,爬寵屋裡光線昏暗,那些蜥蜴細長的豎瞳注視著我。
「神神秘秘的。」單靜笑道,「你講吧。」
「這個故事的主人公,名叫賀牧。」
「怎麼是你自己的名字?」
「這樣有代入感。」
二
-故事 1-
1.
我叫賀牧,從小喜歡懸疑推理,立志考警校,日後想當刑警。
那時我以為,未來的人生總是一帆風順的。
意外發生在 1997 年的夏天,我 17 歲,父親送我去高考。
進考場前,父親喊住我,深深地把我看著,一陣欲言又止,最後說:「你一定會取得好成績,考上警校的。」
那時我沒察覺到父親的異常,只當作常規的勉勵,點點頭就轉身進去了。
我確實發揮得不錯。最後一門結束,我急急踏出考場,想與父親分享喜悅。
可是,父親不見了。
2.
每逢大考,父親總會在考場外等我。
他扶著自行車,兩眼切切望著門。我考完出來,擠在人流中,湧到他跟前了,他還在張望。
我喊他一聲,他忽然驚喜,猛一拍車座,「兒子,考完了啊,回家吧! 」
我就跳上車後座,一路眉飛色舞,吹噓題目如何簡單;他就笑,叫我謙虛一點,腳下卻蹬得更起勁,帶起陣陣涼爽的風。
父親騎車帶我,上坡,下坡,山路,土路。車輪不停轉,行過多年時光,前座的肩背日漸佝僂,但永遠偉岸。
——這樣一些小事,因為成了習慣,我便視作平常,視作世間規律一般的存在。父親是沉默而堅強的後盾,我因此得以心無旁騖、一往無前。
而規律一旦打破,我只剩驚慌失措。
我在考場外左顧右盼,奔跑呼喊,向過路人描述一個普通中年男子的形象。可正因為太普通,沒人會關注他。
我沒頭沒腦地四處尋找,心中惴惴不安。
不會有事的,他可能先回去了。
我這樣想著,然後獨自回家。可是父親也沒有提前回來。
父親失蹤了。
3.
母親說,我高考前夜,父親莫名其妙心情煩躁,兩人拌了幾句嘴。可能他是賭氣,離家出走了,過幾天冷靜了就會回來。
我覺得這理由有點奇怪,但也只能接受這個解釋。
男的出走,聽著不光彩。我們沒有聲張,暗中尋找。可是連著幾天,音訊全無。
高考,似乎真的成了重大的人生轉捩點。父親在我高考結束後,人間蒸發了。
我不明白父親為什麼要拋棄我們,回想起來沒有任何合理的徵兆。自我記事起,父親就是穩重顧家的男人,為人老實,行事踏實,他用大多數中國父親獨有的樸素方式,默默關愛著家人,守護著家庭。
對於父愛,我從無疑慮。但父親就是這樣走了。
母親又說:「會不會去找你哥了?」
我有一個哥哥,大我五歲,天生眼睛殘疾。
我哥很早就離家打工,一去不回,杳無音訊,也如同人間蒸發一般。
會是這個原因嗎?直覺告訴我,不是。
一個月後,鄰居也察覺到了端倪,報案了。熱心鄰居也向警方描述了我父親的外表、身高、體重等。
警察登門,面色凝重,不談尋人的事,只是四處採集指紋。
轉天他們再次登門,也帶來了父親的驚天秘密。
4.
1985 年,鄰省某縣山區發生了一宗滅門慘案,一家五口無一倖免。
案發現場地處偏僻,這家人又是離群索居,因此沒有直接的目擊證人。
警方排查了社會關係,一無所獲。兇手不是仇家,只是隨機過路的外地人。這大大增加了破案難度。
警方在受害者身上和凶器上採集到了嫌疑人的指紋,透過探訪得知可疑人士的大致面貌,但仍然毫無頭緒。案子就擱置了 12 年。
命案必破,不破不休。一個小警察當時跟著他師傅追查此案,執念很深。十多年過去,當年那個小警察巧調任到我們縣。我父親的失蹤案上報後,他敏感地嗅到了什麼。
警方到我家,採集了父親的指紋,拿回去比對。結果表明,和 12 年前滅門案嫌疑人的指紋相符。
得知真相的那一刻,我的心臟處傳來被重錘錘打的鈍響,狠狠壓著,一下又一下。
1985 年,那一年我 5 歲。父親在外打工,回來會給我帶撥浪鼓,帶我上山玩。溫暖的大手牽著我,我竟不知那是帶血的。
我上學後,父親騎車接送我,去的路上他叫我好好學習,回來的路上他誇我是好孩子。那一路乘風、歡笑的一幕幕,變晦,變黑白,直至四分五裂。
讓我天然信賴的偉岸身影,一夕間坍塌;曾擁有的深沉父愛,也如同虛幻泡影。
世界碎裂又重整,隆隆鈍響突然消散,只剩下冰冷的一句話——
父親是個殺人犯。
5.
父親殺了一家五口,逃走了。他面不改色地回到妻兒身邊,繼續平靜的生活。
他偽裝得很好,所以母親和我就這樣,莫名其妙成了殺人犯的家人。
而後在我 17 歲這一年,他一聲不吭地,又逃走了。
這對我們不只情感上的重挫,還有實質的打擊。
直系親屬犯重案,影響很嚴重,我的警察夢想因此破滅。
後來我沒考警校,上了一所常規的理工大學,學了生物工程專業。隨後學習、畢業、工作,按部就班,泯然於眾人。
父親於 1997 年失蹤後,再也沒有出現過。滅門案也遲遲不破。
案子的熱度隨時間而降,但警方不會放棄。父親被列為在逃人員,立案通緝。
我家已然支離破碎。母親在我大學畢業後生病過世,我哥哥仍然在外多年不回,我搬到了現在所在的城市,老家空置。
畢業後,我在微生物研究所工作了幾年,日常生活很單調,除了寫小說,就是養爬寵。2009 年,我遇到了真愛,單靜。我們結婚了,日子平淡地繼續著。
直到 2011 年,警方在家鄉山區的一條荒僻河谷中,發現了一具白骨。
6.
根據本地氣候和屍體腐化程度推算,此人大約在 10-15 年前死亡,也就是 1996-2001 年左右,與父親 1997 年失蹤的時間點,對得上。
根據骨齡推算,此人死亡時年齡在 30-40 歲,與父親失蹤時的年齡(40 歲),也對得上。
屍體徹底白骨化,指紋自然派不上用場。但如今的刑偵技術還有一大利器,是 DNA 檢測。
1985 年發生了滅門案,當時技術落後,警方只取得了疑犯的指紋。
1997 年父親失蹤,警方比對父親的指紋,確認 1985 年的滅門案是父親所為;但 DNA 技術仍落後,採集生物樣本只能保存血液樣本、檢驗血型,無法進行 DNA 檢測。
所以當時警方沒能取得父親的 DNA,只採集了我的血液入庫保存。
2011 年發現山下白骨,跨越了十幾年的時間,DNA 技術漸趨成熟。警方提取了白骨的 DNA 進行檢測比對,結果顯示那具白骨與我是父子關係。
前前後後,花了數十年時間,好在有賴於科技的進步,還是有了說服力更強的證明。
山下白骨正是我失蹤多年的父親。警方很快通知我。
時隔多年,我仍然記得父親送我去高考的那天,穿的什麼衣服。是一件條紋汗衫。如今白骨上纏繞著衣物的殘片,同樣的花紋隱約可辨。
通緝犯死亡,不再追究刑事責任。滅門案就此了結,我背負的父輩陰影也終於翻篇。 翻篇了就沒必要再講,所以我一直沒有告訴妻子單靜。
三
說到這裡,我問單靜:「這個故事怎麼樣?」
單靜難掩驚愕,只問:「這是真的嗎?」
「別管是真是假。」
單靜卻很執著:「我對你的過去了解不深。我只知道你是單親家庭,跟著母親,父親早年失蹤,母親後來也過世了。我知道這些過往是你心中的隱痛,所以我從來不會主動探究。
「可今天,你主動告訴我這麼一個故事:主角也叫賀牧,也是父親早年失踪,母親後來過世,大學學的也是生物工程,後來寫小說、養爬寵,09 年和單靜──也就是我──結婚……所以這確實就是你自己的故事吧? 」
「這是為了更有代入感,增加你的閱讀體驗。」我解釋道,「不要在意真假,回到故事本身,說說你的感想吧。」
單靜狐疑地審視我,最終還是選擇相信。
她想了想,說:「你說你害怕羊,然後講了這個故事。但好像這個故事和羊沒什麼關係。
「還有一個細節問題。故事中的父親失蹤後,母子找了一個月,都不報案,最後還是鄰居報的案,感覺有點奇怪。四、五天還說得過去,一個月,心太大了吧,好像不是真的擔心父親?
「內容本身挺曲折,但故事過於平鋪直敘。就是父親曾是殺人犯,然後失蹤了,最後找到了他的屍體,破案了。」
「你說得沒錯。」我頓了頓道,「故事還沒結束。剛剛講述的只是明線,接下來是暗線。」
「父親其實沒死。」
四
-暗線-
1.
我從小喜歡懸疑推理,曾夢想著考入警校,當一名刑警。
1997 年,我 17 歲,參加高考。停筆的那一刻,是我最接近夢想的時候。
可是意外突至。
直系親屬嚴重犯罪,我是當不了警察的。所以父親對我說:「兒子,我必須去死。」
2.
其實高考結束後的第二天,我就找到父親了。
我家在山區,周圍有著綿延不盡的山脈。從小父親就帶我爬山,帶我研究山上的植物,給我抓蜥蜴和蛙之類的小動物。所以我飼養爬寵的嗜好,是有跡可循的。
我們也特別開闢了一條,獨屬於我們父子的上山之路,驚險刺激,也很有趣。
冥冥之中似有預感,我焦急地找了父親兩天,一籌莫展,又忽然福至心靈,想到了那條山路。
我趕緊沿著路上山,果然在懸崖邊尋到了父親。
把我送進考場後,他就獨自來到這裡,不吃不喝枯坐了一天。他想尋死,但也害怕。
我不解,哭著問他:「為什麼啊,爸爸? 」
父親也哭了。他將深埋心底多年的秘密,告訴了我。
3.
我出生後不久,父親就外出打工了,過年才回來。
1985 年,父親返鄉途中,汽車拋錨,有一段路靠自己走。夜晚,他借宿於一戶人家。
因為身上揣著不少錢,他晚上睡覺格外謹慎。到了半夜,果然聽見有人摸進了自己房間,是這家男主人。
父親怒從心起,與那人扭打在一起。男主人直接掏出一把刀,鐵了心要劫過路人的財。
父親心裡發慌,越慌,手下越狠,反而奪過刀殺了男主人。
死了人,父親更緊張了,害怕被其他人告發,氣血上湧,於是腦袋就混了,眼睛就紅了。
等到他喘著氣反應過來,這一家五口都被他殺死了,婦女小孩都沒能倖免。
父親自知犯罪,連夜逃走。案發地點在隔壁省,離家還有些距離,他翻過兩座山,心情逐漸平復下來。上了公路,又搭上一輛車,這才回到家。
那之後,父親沒再出去打工,一直在家務農。
4.
母親性格隨和,從不探究男人在外的事,永遠相信自己的丈夫。
「殺人」這種可怕的詞彙,離我們過於遙遠。我們從不曾想就在身旁,也從未察覺任何端倪。
在我們眼中,父親就是個實實的好男人,重視親情,愛妻愛子,全心全意照顧家庭。
可是父親的心理負擔,卻日益加重。
我從小聰明,成績優異,父親一直以我為驕傲。隨著我一天長大,父親越來越擔心自己會成為我的拖累。
因為我有成為警察的遠大志向,而他有殺過人的隱衷。
時間轉眼過去,到了 1997 年,鄰市發生了連續殺人案,社會影響惡劣。當地警方進行大規模觸摸工作,提取並篩選了當地十幾萬名男性的指紋。
鄰市排查完如果找不到,很可能就會查到我們這裡,也很可能順便揪出 12 年前另一積案的嫌犯。
躲過初一,躲不過十五,父親知道自己遲早會暴露。如果他不趁靴子落地前自我了結,我就會背上殺人犯兒子的名諱。
所以同年我高考,我邁步踏上廣闊的新旅程之時,父親的路也走到了盡頭。
5.
父親將原委和盤托出。
我不知道他講述的細節是否是真的,不知道他是否美化過自己的殺人動機。講出這些過往的父親,讓我不敢再全心全意去信任。
但總之,不論是那家人想劫他的財,抑或是他一時衝動入室搶劫,他都殺了人。
我沉默良久,很快冷靜下來,「爸爸,你先到我這裡來。」
他站在懸崖邊,掩面哭泣,用力搖頭。哪知腳下土地鬆動,他沒站穩,仰面就要往後倒。
父親瞳孔驟縮,手臂亂舞,我的心跳頓時漏掉一拍。
我一個箭步衝上去,及時拉住了他,將他拉離了懸崖邊。
山石泥土墜下崖去,聽不見響,只有山風呼嘯。父親大口喘氣,神情恍惚。
所幸有驚無險。
我知道父親怕死。理智上他想自我了斷,但真正事到臨頭,他無法如想像中那麼從容。
我拉著父親的手,說:「爸爸,這裡太高了,我們往下走走,你看看有多高。」
父親被我牽著,沒有拒絕。於是我們繞到旁邊,朝著河谷的方向,慢慢往下去。
下山路險,未經開闢,我們磕磕絆絆走了兩個小時,才踏上最下方的河谷平地。
正上方即是之前的懸崖,又高又遠,掩映在山壁上層疊的植物中,只剩一個尖。
我仰頭看著,「這麼高,如果跳下來,很痛的。」
父親說:「我也沒有辦法啊。」
天已黃昏,滿天霞光。風穿谷而過,簌簌作響,也有些冷。
這時,我感到一種沉靜而可怕的視線。
四下去找,發現不遠處有一隻羊,正看著我們。那麼安靜地看著,像一個置身事外的旁觀者。
我頓時全身打顫。
6.
我害怕羊,是因為它的眼睛。
這是我的童年陰影。從小我就被羊眼注視的恐怖感,深深折磨。
多數動物都是圓形瞳孔,或豎瞳,看得出情緒,可供探究。
而羊是橫瞳,這樣的眼睛就是一種謎,完全不可捉摸。既不可愛,也不凶狠,沒有感情,顯得異常詭異。
一隻羊站在不遠處,靜靜地看著你,你不知道它在想什麼。和它對視久了,它還是一樣沉靜,但人是會失控的。
明明是那麼溫馴脆弱的動物,卻好像擁有某種操控人心的力量,會誘導人做些什麼,尤其是,誘導人去殺了它。
這似乎是冥冥中的安排。
我收回目光,展臂擁抱父親,聲音堅定,「爸爸,你殺過人,但我不害怕,也不恨你。
「你永遠不會成為我的負累。也許別人看你是惡魔,可對我來說,你只是父親,是最好的父親。
「我想當警察,這並不代表我就有很強的正義感,我只是喜歡懸疑推理而已。這個嗜好可以分出兩條路,一條向善,一條向惡,即便不當警察,我也不會無路可走。
「我深愛的父親如果是罪犯,我就會毫不留戀地放棄原先的選擇,堅定不移地站在他身旁。」
我知道自己不正確,也知道那是血淋淋的五條人命,但我無法做到大義滅親。我懷抱私心,確實不配當警察。
說完那番話,我不等父親應答,俯身撿了塊石頭,朝那頭羊去。
那頭羊,用那雙詭異的橫瞳,靜靜地看著我接近,靜靜地看著我舉起石頭。它紋絲未動。
我一下一下,將羊砸死。
歸巢的鳥從林中驚起,撲騰著翅膀四散而去;鮮血四濺,襯著落日緋紅的餘暉,在河水中融為一體。
父親錯愕地看著我實施暴行,他不明白我在幹嘛,但也如有神助一般,過來幫我。
我們一人抓著羊的前腳,一人抓著後腳,合力抬起羊的屍體,丟進靠近山壁的隱密樹叢之中。
做完這一切,我深深地看著父親,一字一句地說:「宗教中的獻祭,以羊代替,稱為『替罪羔羊’。」
「爸爸,你所犯的罪,由它替你償還。現在你已經死了,我們可以回家了。」
這是掩耳盜鈴一般的心理暗示,自欺欺人,但是有用。
父親得到了些許安慰,發了一會兒愣,心中仍有不安,「以後早晚……」
「以後的事,以後再說。船到橋頭自然直。」我篤定地說,「爸爸,相信我,我們都會好好的。」
天色漸暗,我拉著父親的手上山,沿著原路返回。
從小到大,父親帶我爬過很多次山,他總是拉著我的手,走在前面開路。
這一次,我想走在他前面。
7.
母親得知父親的舊事,比我早。她同樣深愛著父親,可對父親的選擇無能為力。
前兩日,她忍著傷心,瞞著我,看我急得到處亂找,卻有口難言。今晚再次見到父親,母親當即泣不成聲。
經歷過一場虛驚的生離死別,當夜我們一家三口抱頭痛哭。
從隔天起,父親成了家中的幽靈,再也看不見光。即便他的罪行暫時沒有暴露,我們也得提前銷掉他的存在,以防萬一。
這不算最好的方法,但也是合適的辦法。我們只能走一步看一步。
我和母親花了近一個月時間,一點點清理掉父親的東西,並且有意無意地散播風聲,營造出父親帶著行李離家出走的表象。
平常看多了破案故事,我對指紋技術有一定了解。所以我特意將家中各處可能留下父親指紋的地方,仔細擦拭乾淨。
家中不來人時,父親可以戴著手套在家活動;如果來人,就要藏進地窖。這對喜歡戶外活動的父親來說是一種折磨。但他可以忍受。
只是萬萬沒想到,正義的審判會來得那麼快。
一個月後,熱心的鄰居「替我們」報了警,而警察也產生了懷疑。
我擦指紋擦得仔細,但警察比我更仔細。他們在門框上方,發現了一枚父親遺留的指紋。
於是靴子落地了。
8.
警方第二次來時,採集了我的血液樣本。此後他們盯上了我家,以備失蹤的父親去而復歸。
尤其是一名盧姓警察,對案子很上心,當年正是他經手了滅門案,如今又恰好調到我們這裡。
我家在山村里,群山環抱,山高路遠,警方無法時刻關注,只能每隔一段時間前來訪訪。
我和母親演技了得,從警察告知真相時的震驚、難以置信,到之後每次拜訪我們的痛恨、不知情,都表現得很到位。
另外,我們有意暗示警方,父親失蹤前行為異常,曾嘟下過絕絕的狠話,當時沒在意,後來回想,應當是父親怕牽連我們,不會再回來了。
警察不來時,我們同樣小心謹慎。我家出了殺人犯,鄰居與我們的來往變少了,也沒察覺到任何破綻。因此警察拜訪鄰居,能得到的資訊也只是父親走了,沒回來過。
漸漸地,警方也認定父親回來的可能性不大,前來訪訪的頻率越來越低。他們想不到,父親始終都在家裡。
2001 年,我大學畢業,母親生病過世。我回家鄉,為母親辦了葬禮。
父親失去母親的庇護,不能再藏在老家。整整四年,父親也藏夠了。
葬禮過後,我暗中將父親接進城,找了個小診所,給父親做了整容手術。 手術很成功,父親恢復得也很快。新面孔並非面目全非,起碼能讓父親在陽光下行走。
在診所門口,我將電話和地址寫在紙條上,遞給父親,告訴他,以防萬一,我們不能一起生活。
於是我們就在清晨的霧氣中分別了。
9.
2001 年,是新世紀伊始。父親和我,在同一個城市,各自開始新生活。
我大學專業是生物工程,畢業後在研究所工作了多年,每天盯著顯微鏡,和各種微生物打交道;
父親冒用一個死亡工友的身份,進了一家冶金廠,工作會接觸到強酸,他利用崗位之便,習慣性腐蝕指紋。
我們用虛假的名字書信往來,信看過便燒掉。
考慮到盧警察還是會時不時找我,我們很快就放棄了常規的信件來往,轉用更不易察覺的方式交換訊息。
例如選定一間麵館的固定座位,父親上午去吃麵,並在座位下藏信;我下午去吃麵,收信。
我們偶爾會約著去爬山,到了地方,遠遠對視一眼,便一同上山。我不能像小時候一樣拉著父親的手,只能保持一個陌生人的距離。
生活就這樣,持續了幾年。
2007 年,出了些意外。我在登山途中,再次感受到沉靜而可怕的視線。
羊的視線。
我壓抑著內心的恐懼,回頭去看。人頭攢動,我沒有看見羊,而是看見了便衣的盧警官,他在跟蹤我。
發現這一點後,我不動聲色地繼續走,逐漸偏離原定的方向,進一步拉開與父親本來就不小的距離。
盧警察沒有察覺到異常,有驚無險。
可是,我們不能永遠這樣小心翼翼。父親當年說得對,這不是長久之計。
父親整了容,但仔細看,仍能看出過去的長相;他腐蝕指紋,但指紋還會再長;即便指紋可以磨滅,DNA 也是永恆的標記。
早在 1997 年父親失蹤,我的 DNA 就在警察手中了。
我始終明白,如果不結案,過去的永遠不會過去。
10.
2009 年,我和單靜結婚。婚後不久,我帶單靜去爬山,好讓父親看看。當然單靜不知實情。
在隨後的書信中,父親說,雖然只能遠遠地看,但也看得出,單靜是像我母親一樣溫柔的人。
他告訴我,他對媳婦很滿意,心裡高興,還特地多吃了一碗麵。
我看著那封信發笑,笑到淚流滿面,點了打火機燒掉。
請繼續耐心等待吧,爸爸。
就快了。
11.
2011 年,陳舊舊事終於翻篇,盧警官不再找我了。
喜歡懸疑推理的人,不只有向善、向惡兩條路,還有第三條居中的路。我轉行做了一名懸疑作家。
再次相約爬山,我們隔著人群遠遠相望,隨後我徑直向父親走去。
父親假裝看別處,偶爾聚焦在我身上。當我走得夠近,已經不再是陌生人的距離之時,父親慌了,皺著眉使眼色,轉身要走。
我上前去,拉住父親,對他說:「爸爸,案子太久遠了,警察跟我說,他們不查了。」
「什麼?」
「都過去了,我們現在可以像從前一樣。」
2001 年,我和父親在整容診所門口分別。此後過去了整整十年,直到現在,我們才能以這麼近的距離相見。
父親 54 歲了,頭髮白了一半,皺紋深刻。因為腐蝕指紋的習慣,一雙手斑駁粗糙,更顯蒼老。
這十年是如此漫長,在此刻卻又好像按下了快轉鍵。印像中的父親明明是中年,可又轉瞬遲暮了。
我擁抱父親,哽咽道:「都過去了,爸爸。以後你不必再擔驚受怕,我們可以光明正大地見面。」
那一天,我攙著父親,一起上山。如此相攜,已是久違了。
12.
我和父親以登山朋友的身份,光明正大地見面,人前不會父子相稱,也不打算生活在一起。因為時隔多年,我們都有了各自的生活。
父親換了一份看書店的工作,並因此結識了愛看書的王阿姨。兩人在一起了,沒有結婚,只是相伴。
王阿姨有一個 25 歲的女兒,父親待她好,她也孝順父親。
就這樣,又過了十年。
2021 年夏天,父親突發心梗,過世了,享年 64 歲。王阿姨的女兒為他舉辦了葬禮,我以父親的登山朋友的身份出席。父親的骨灰按其生前遺願,灑在了山頂。
有時候想想,最困難的時候都過去了,父親該多過幾年好日子,才好啊。可是那一天,我和父親爬上山頂,父親說:「我已經苟且偷生好多年了,我本來該死在 1997 年的夏天。」
那一天,我告訴父親,那案子太久遠了,警察放棄了。父親就信了我。
他不知道的是,已經立案通緝的逃犯,警察永遠不會放棄追捕。
警察不查了,是因為結案了。
五
說到這裡,我看著爬寵屋的某個角落發愣,沒有繼續。
單靜看著我,不發一語。
我問她:「你有什麼感想?」
單靜目光閃爍,「我感覺,這是真的。」
「不要再糾結於真假了。」
「我不知道,我從來不知道這些事。」單靜閉著眼睛,深深吸了一口氣,「你說這只是故事,是假的。可是結婚後不久,你真的帶我爬過山,我不知道那天我見了你父親。有一段時間,你確實常去一家麵館吃麵,你也會定期一個人去爬山…這所有的細節都對上了,我相信這一切都是真的。」
單靜摀著臉,肩膀顫抖。
「這是小說。「我上前摟住她,輕聲哄,「我只是把我人生的一些空白,填補上戲劇性的情節,這是為了更有代入感。——既然你這麼在意,那我就不講了吧,省得你多心…」
「不行,你繼續講。」她擦乾眼淚,推開我,眼神很冷,「明線裡還有很多東西,在暗線中沒有圓回來。你告訴我,為什麼會結案?警察發現的屍骨是怎麼回事,是那隻羊嗎?
「警察怎麼可能分辨不出一具白骨是人還是羊?什麼『替罪羔羊』,不過是宗教神話罷了。你告訴我,究竟是怎麼回事? 」
我看著她蒼白的臉色,有些猶豫,「真的要講嗎?我怕你承受不了。」
「你必須講。」
六
-真相-
1.
剛才講述的故事中,有一些內容,我只是一帶而過。而接下來,他就是主角了。
我之前提到,我有一個哥哥,大我五歲,他出生於 1975 年,我出生於 1980 年。
所以最開始,我們家是四口人,父母,我哥,還有我。
我害怕羊的眼睛,因為羊是橫瞳,沉靜而詭異,看不出情緒,捉摸不透。前面我也提到過,我從小就被羊眼注視的恐怖感所折磨。
但是我家並沒有養羊。
我害怕的,是我哥。
2.
我哥哥眼睛殘疾,先天虹膜缺損,導致他的瞳孔不是圓形,而是羊一樣的橫瞳,讓我深深恐懼。
我從小身體健康,長相周正,頭腦靈光,父母幾乎把所有的愛都給了我。
和我正相反,我那哥哥長得詭異,性子溫吞話很少,腦子也笨。父母一開始對他也好,時間長了,母親就開始害怕他。
他用那雙眼睛,靜靜地盯著人看,問他也不答話,只是靜靜地看,沒人能受得了。
村裡人避他不及,甚至忌諱提起他。村上有個信基督的爺爺,他說在西方,山羊是不祥之物,是惡魔的化身,要誘導人做壞事的。我哥哥就是惡魔。
全村人排擠我哥,父母也受到了影響。父親後來告訴我,他潛意識裡曾為自己開脫,認為自己 1985 年殺人,正是因為這不詳的孩子誘導的。
信基督的爺爺這麼一說,父親好像抓了一根寄託的稻草,從此對哥哥沒有好臉色。
哥哥自知不招人待見,於是早早就輟學,離家打工。很快,村裡人都忘了有這麼一號人物,不如說,不好的東西,大家根本不想記得。
哥哥一去不回,再無音訊。警察來訪,也不知道我哥的存在。
直到 2001 年母親過世後,他才回來了一次。
3.
母親葬禮那幾天,來家奔喪的人多,盧警察也來弔唁。
所以父親只能待在地窖。我每天掩人耳目,下去給他送飯。
葬禮結束後,保險起見,父親仍要在地窖多待幾天。
那天,我仍然是下地窖送飯。
光線昏暗,一片寂靜。
忽然間,我再次感受到那種沉靜而可怕的視線。
轉頭一看,我哥哥就站在我身後,面無表情地看著我。
我嚇得幾欲昏厥,父親也很吃驚。
我們根本沒想到,哥哥還會回來,他已經走了很多年了。
當天夜裡,我們父子三人圍坐在桌旁,氣氛尷尬凝滯。
「好久不回來,有點想你們。」哥哥戴著一副茶色眼鏡,以掩蓋眼睛的殘疾,「沒想到,沒能見到媽媽最後一面。」
「不過,」他摘下眼鏡,那雙漆黑的橫瞳一瞬不瞬地看著我,「爸爸是怎麼回事?」
我沉默不語。
「為什麼爸爸要躲在地窖?為什麼叫我不要告訴別人,我見過爸爸? 」
我躲開他的目光,只說:「……總之,這是為了保護爸爸。」
「可是,」哥哥的表情仍然是溫馴無害的,卻緩緩吐出可怕的字眼,「殺人不該償命嗎?」
哥哥已經聽聞了傳言。我們只好把來龍去脈告訴他,並希望他保守秘密。
但他用那雙捉摸不透的羊眼,就那樣靜靜地看著我們,什麼也不說。 次日,哥哥和我交換了聯絡方式,離開了。我原本想過幾日再帶父親離開,但因為心中不安,提早行動了。
後面的事,就是我帶著父親進城整容,然後分別,此後書信往來,偶爾爬山。
直到 2007 年,我哥哥忽然又聯絡上我。
4.
2007 年,我哥哥來我家,住了兩週。
他追問父親在哪裡,我告訴他父親走了,我也很多年不見他了。
那幾天,我看父親的信都得在公共廁所偷看,出來爬山也拒絕哥哥跟隨。我不停地暗示他,盡快離開我家。
一方面我不想讓他知道父親的下落,另一方面也不想跟哥哥有牽扯,因為警察不時會找我,我害怕他告訴警察真相。說到底,我就是無法信任他。
當然還有個原因,他有一雙讓我恐懼的眼睛,他讓人捉摸不透。
那一天,登山途中,我再次感受到了可怕的羊的視線,於是回頭去看。
我看見了盧警官,以及在盧警察身後的,我哥。
他就用那雙羊眼冷冰冰地看著我。
卢警察没有发现我父亲的踪迹,但是我哥发现了。
他俩一前一后,跟在我后头。我哥知道卢警察的存在,他没有告发,可又像随时会告发。
晚上回到家,我在爬宠房里给宠物喂食,他跟进来,再次说出那句话,「殺人不該償命嗎?」
5.
那时我忽然在想,哥哥存在的意义是什么。
他为什么长得像羊,为什么离家多年又要出现,为什么总说「杀人不该偿命吗?」
似乎有什么逃脱不开的宿命,暗藏其中。
父親整了容,但仔细看仍能看出过去的长相;他腐蝕指紋,但指紋還會再長;即便指紋可以磨滅,还有 DNA 是永恒的标记。
早在 1997 年父親失蹤,我的 DNA 就已经在警察手中了。
如果不結案,過去的永遠不會過去。
猛然間,我想明白了一切,我明白了哥哥存在的意义,也想到了一劳永逸的办法。
是啊,杀人不该偿命吗?偿一只羊的命,怎么够呢。
哥哥用那雙捉摸不透的羊的眼睛,靜靜地看著我,不聲不響間,有誘導人失控的力量。
他誘導我,去拿上一條繩子,走向他。
誘導我,用那根繩子,纏上他的脖頸。
哥哥,不是什麼惡魔的化身,他是第二隻替罪羔羊。
6.
我大學專業是生物工程。要知道,很多法醫原先也是這個專業。
2007 年,我在家殺死了我親哥。隨後藉故向父親要來以前的舊衣服,穿在哥哥的尸体上。
我决定用几年时间,伪造出一具合乎情理的、父亲的尸体。
合乎情理,主要有三点。
第一点,是年龄。
尸体已经白骨化的情况下,只能依据骨龄来判断死亡时的年龄。未成年人骨骼尚在发育,检测骨龄较为准确;而成年人骨骼发育完全,检测骨龄存在一定误差,只能估算出大概的年齡範圍。
1997 年,父親失蹤時,是 40 歲;我哥 1975 年出生,2007 年死亡時是 32 歲。與父親相差 8 歲。
後來經警方鑑定,肱骨骨髓腔到達外科頸,不到骨骺線。警方判定白骨死亡時的年齡約在 30-40 歲,與父親失蹤時的年齡對得上。
第二點,是屍體腐化程度。
爬寵房裡有一個巨大的生態缸,原本只是为了饲养爬宠而建设。我把哥哥的尸体,埋进了生态缸的泥土里。同时注意通风透气。
我定居的城市离老家不远,这一片是温带季风气候。一具尸体在这个地域腐化的速度,是相对缓慢的。
而生态缸模拟的,是热带雨林,这一人造生态系统已经平稳运行了两年。尸体在热带雨林环境下,腐化的速度很快,所以我可以通过人工调节温度、湿度、微生物,来制造时间流逝的假象。仅仅花了两个多月,尸体就白骨化了,尸臭消散。
为了让最终呈现出来的时间合理,腐化速度需要严格控制,不能太快也不能太慢,我不可能凭空调节温度和湿度,需要有一个参照物。所以 1997 年,那具被我砸死的羊的尸体,就派上了用场。
假如 1997 年,死的真的是我父亲,而不是那头羊,那么到如今,父亲尸骨的腐化程度就和那只羊差不多。所以第一只替罪羊的尸骨可以作为参照。
2007 年开始,我每隔三个月回一趟老家,明面上是收拾老屋,其实是去取一片羊的尸骨。
我参照羊的腐化程度,来调节生态缸的温湿度,进而控制我哥尸体的腐化程度。直到 2011 年,第二具替罪羊腐化的速度,追上了第一具替罪羊。
后期我还采集了老家山下的泥土进行检验,并提前将哥哥的尸骨清理干净,换进山下的泥土中,确保土质环境和微生物情况最终一致。
所以,仅仅用了四年,這具屍骨就已經呈現出溫帶地區腐化十年的形態了。
我畢業後在研究所工作,很多檢驗都是暗中藉由研究所的設備完成的。等到塵埃落定,也就是 2011 年,我便辭去了研究所的工作,轉行做作家。
2011 年,我將第二隻替罪羔羊送到了老家山區隱蔽處,半個月後,才用公用電話匿名報案,將屍骨位置告知了警方。
经过警方鉴定,此人大約在 10-15 年前死亡,也就是 1996-2001 年左右,與父親 1997 年失蹤的時間點,對得上。
第三点,也是最重要的一点,就是 DNA。父亲当年没留下 DNA,但我留下了。
DNA 检测中,对男性嫌疑人主要采用 Y-STR 检测技术。Y-STR 男性独有,按父系单倍遗传。其中,Y 指的是男性的 Y 染色体。
我和哥哥的 Y 染色体,均继承自父亲,我们父子三人拥有相同的 Y 染色体。
经过警方检验,我与那具白骨的 Y 染色体,所有位点均吻合,不存在基因突变……
七
「我听不下去了……」单静虚弱地打断我,她表情扭曲,已在崩溃的边缘,「我真的、真的听不下去了……」
「你爸是个杀人魔,你也是,你更加变态、丧心病狂……我怎么也想不到,你就在这个家里,在这间爬宠房里,杀了你亲哥……
「賀牧,2007 年你杀了你哥,可我是 2009 年嫁给你的啊!我一直全心全意地相信你,也一直被蒙在鼓里——
「我被你拉去爬山,见你的杀人犯父亲;我在这个房间帮你照顾爬宠,却和生态缸里的尸体朝夕相处……」
「你冷静一点,这是个小说啊。」我头疼道,「这本来就不是真的,这只是个编造的、有真实感的故事。原本是想让你更有代入感,但我讲到一半就后悔了,后面这段我本来不想讲了……」
单静自顾自地念念有词,「……我嫁过来,那具尸体都已经放了两年了,我就这样毫不知情地和一具尸体待在同一个房间里……这太可怕了……太可怕了……」
「老婆,相信我,好吗?我只是个写悬疑的小说家而已!」
「不,不,我不能再相信你了……不如说,信不信你,不是我能决定的……」
她的眼睛迷离着,看向桌子上的手机。 「你冷静一点!」我明白了她想做什么,立刻起身要去抢手机。
但她动作更快。她一把夺走手机,紧紧握着,冲进了卫生间,把門反鎖。
「你冷静一点,听我说!」我追上去,梆梆敲门,听着里边呜呜的哭声,心情越来越急躁,「即便故事是真的,现在都 2021 年了,结案十年了,没办法再去证明,相关人员都已经离世,不是嗎? 」
話音剛落,我便暗道糟糕。
她哭道:「你承认是真的了……我必须要报警!」
我百口莫辯。
八
警察登門,单静将故事转述给他们听。
两个民警听完,笑道:「大姊,別哭了,这确实只是故事。你老公不厚道,编这么个故事来吓你。」
「我也很后悔啊。」我懊恼极了,转而又问,「不过你们怎么一听就知道是编的?」
「DNA 检测哪有那么水,你是学生物工程的,你不清楚吗?一个家族的男性,只要不发生基因突变,Y 染色体都是一样的,不止父子三人,爺爺、叔叔、伯伯都和你有同样的 Y 染色体,仅仅因为 Y 染色体位点都吻合,就判定你和那具白骨是父子关系,这太草率了。
「DNA 检测中,除了 Y-STR 检测技术,还有常染色体 STR 检测,两者结合来看,更加不可能把兄弟误判成父子。」
說完,两个民警就继续安抚单静了。
「确实是父子关系。」我說。
三个人错愕地看向我。
「其實,故事还没有讲完啊。」
九
-十年前的伏笔-
我從小喜歡懸疑推理,经常听电台的法制节目,看破案故事,因此对指纹技术和 DNA 技术有一定了解。
高考后的第二天,我找到了悬崖边的父亲,砸死了第一只替罪羊,把父亲带回家藏起来。
之后我仔细擦拭家中的每一处,确保不留下父亲的指纹和 DNA,可是警察还是发现了一枚指纹。经过比对,他们判定父亲是灭门案的凶手。
好在 1997 年,当地 DNA 技术还很落后,警方并未收集皮屑、頭髮,只能保存血样、檢驗血型,也不能进行 DNA 检测。所以警方沒能取得父親的 DNA,只保存了我的血液樣本,以備後用。
警察第一天來,發現了指紋,我已經有了預感。我知道如果指紋比對上了,第二天警察還會登門,也會採我的血。於是當夜,我藉故弄來了父親的血。
第二天,警察告知比對結果和真相,我震驚、害怕,不敢相信父親殺過人,就像每個未經歷世事的孩子一樣惶惑。
警察幫我採血時,並未防備我,反而一直安撫我,那時採血過程也沒那麼嚴謹,所以他沒注意到我偷拿了一張採樣卡。當警察登記我的個人資料時,我將父親的血滴在了卡片上。
就這樣,我在他們毫無察覺的情況下,暗中將父親的血與我的血掉包了。
所以後來,DNA 庫中我的 DNA,其實是我父親的 DNA。
2011 年,警方发现了山下白骨,进行 DNA 比对。
白骨的 DNA 是我哥,我的 DNA 是我父亲,母亲已经过世,只能父子二联体检测。結果表明,果真是父子关系,是父亲和我哥的父子关系。
只不過,父本和子本颠倒了而已,这不会影响结论。因此灭门案得以顺利了结。
那麼,为什么我当年要掉包血样,難道我那時就計劃著十年後偽造屍體嗎?不是的,當時我的想法很純粹。
我想父親不會一輩子藏在家裡,他最後還是要逃走的。父親日後再犯案怎麼辦?他一定會記得戴手套,但是隱藏 DNA 很難。
未來 DNA 技術會不斷進步,向已開發地區靠攏,日後警方可以從頭髮、皮屑等蛛丝马迹中提取到 DNA。如果父亲再犯案,留下了 DNA,警方入库比对后发现是我,那么我就可以替父亲顶罪,即便只能顶一次。
我不再信任父亲,但我仍然深爱他。我原本想要当警察,但因为我是父亲的儿子,我只能站在警察的对立面。
我拼却一腔孤勇,挡在父亲前面,是打算把自己变作第二头替罪羊的。
十
「后来父亲没再作过案,直到 2011 年撤销案件,我这头替罪羊都没派上用场。
「当年灭门案犯罪嫌疑人死亡,不追究刑事责任,没有走到审判阶段,是直接撤销案件的,父亲没有留下案底,我也没受什么牵连。
「似乎就像,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。」
故事講完,两位民警神色凝重,单静近乎昏厥。
我发了一会儿愣才反应过来,猛地一拍大腿,闭嘴了。
第二天,警方开始调查我。
他们调查我的背景,重新采血验血,一趟一趟搬走生态缸里的土,整整调查了一周,没查出什么异常。
因为那本来就是假的,是故事。
話說回來,即便是真的,也很难考证了吧。——并没有承认是真的意思。
浪费警力资源,我很是愧疚。但警方也不是一无所获。
他们发现,我饲养的爬宠有好几只都是珍贵野生动物。
最終,我因为非法购买野生动物,获刑三年半。
现在我正在监狱里服刑,正是利用自由活动时间,写完了这部小说!
全文完。
發佈於 2022-02-23 18:40 · 禁止轉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