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跟我媽在街頭擺攤的時候,突然一輛豪車停在面前,要接我媽回去當千金。
而那個替我媽享受了 40 年生活的假千金,竟然要跟我媽當親家。
“我兒子,帥氣正直,要是有對你不好的地方,我替你打。」
看著一個 185 的大帥哥站在面前,我一臉蒙。
我媽:「寶貝,要嘛先試三個月,不行咱就換。」
「媽,您擱這兒挑菜呢? ? 」
我看不懂,但大為震撼。
帥哥見我猶猶豫豫,忍不住開口:“不試試怎麼知道行不行?”
冷酷又霸道。
那……試試就試試?
1
活了十八年,萬萬沒想到,前一天還在某橘色軟體裡算各種滿減折扣算到蓬頭垢面、黑眼圈濃重的我,竟然第二天就跟我媽搬進了她家的大豪宅。
沒錯,四十歲的我媽,竟然是被遺落在外的豪門千金大小姐!
親外婆一見面就塞給我一堆銀行卡。
親外公把名下的公司送我當禮物。
假千金白曼臻看著斯文,性格卻大大咧咧的,一見面就激動地給我們一家四口瘋狂拍照。
「像,真像,你們跟爸媽站在一起太像了!絕對是親生的! 」
「檸希,歡迎你和媽媽回家,不管你認不認,以後你就是我親女兒了! 」
她甚至想帶資送兒子。
“今年十八歲了吧?有沒有男朋友啊?”
「阿姨正好介紹一個現成的,就是我……”
眼見著我都插不上嘴,但這件事還是不能草率,連忙拒絕。白曼臻爽朗地笑起來,「阿姨懂,這件事要看緣分。」
她瘦長臉,笑起來眼睛彎成月牙,戴一副銀邊眼鏡,不說話時很斯文,又自帶一種淡然堅定的氣質,要是不張口,誰都想不到她竟然是有些聒噪在身上的。
提到了她兒子,白曼臻突然環視左右驚叫一聲。
「誒,幾點了?我那兒子呢? 」
接著,白曼臻一個電話過去。
「臭小子,你死哪裡去了?不是說讓你準時到嗎?快滾回來! 」
好傢伙,個性和她外表不符也就算了,這幾嗓子更是判若兩人!
但想著她兒子要來了,我就覺得有些尷尬,誰知道那是個什麼人。
直到看到真人。
當保母開門時,只見一個高大的身影逆著光走了進來。
乾淨的白襯衫,袖口挽起,小臂白皙緊實。
「我回來了。」
音色清潤純正。
他側身換鞋,側臉輪廓分明,碎髮隨意搭在額前。轉過正臉,我內心不禁哇一聲,濃眉薄唇,這是一個正宗帥哥。
「給你們介紹一下,這是我兒子,程修遠。」
2
程修遠只比我大一歲,但看起來更穩重,還很紳士。
他貼心地給我和媽媽都帶了禮物,但是溫文有禮的外表總掩飾不住他疏離高冷的氣質。
我們一家人吃了一頓飯,第一面就這樣結束了。
半月後,我作為新生入學,和程修遠同所學校,他大二。
據說這所學校國際部的學生,都非富即貴,但我才跟著媽媽回家不久,低調起見,我並沒有張揚,沒讓任何人來送我,獨自搬東西。
因為還沒見過同寢的女生,我暫時放了一個盒子在她的椅子邊,沒想到轉過身的工夫,盒子就被人一腳踢開。
進來的女生長得非常漂亮,臉頰粉嫩白皙,聲音卻是不遮掩的驕傲嫌棄,「髒死了,拿開。」
我急忙拿走盒子,歉意地解釋:「不好意思,不過這是新買的東西,不髒的。」
我賠笑臉,抬頭一看,女生的床上貼著銘牌,她竟然是章可然。
才入學就被公認為校花的美女,我一路都被迫聽她的名字,可見她的影響力有多大。聽說她家不只錢,還有背景,是當之無愧的白富美。
“我是說,你髒。」
我一怔,沒來得及回嘴,只見她身後來了四、五個拎著大大小小無數行李的保鑣和保姆。
“對不起,這位同學,請你先出去,我們要先幫小姐收拾宿舍。」
哈?
「這是學校分配的二人間,如果想享有高級待遇,麻煩你出去租房。」
誰比誰高貴?我可不願慣著。
「爸爸說讓我積極融入學校生活,所以不給我買房子。否則也不會跟你這種人住在一起了。」
我不禁覺得好笑。
「敢問這位小姐,我是哪種人? 」
「我查過你的家庭背景,從小學到高中都平平無奇,現在卻突然能來這裡上學,你家大概是暴發戶吧? 」
我無言以對。
“看來我說對了。」她自信地抬了抬金貴的下巴,「鄉巴佬。」
我忍住怒火,指向她身後的幾
大男人,「我不管你是從天上掉下來的,還是石頭縫裡蹦出來的,讓校外的男人進女生宿舍就是違反規定,要么你搬出去,要么讓他們走。」
章可然正要急眼,她身後的老媽媽提醒:“小姐,老闆說了讓您跟同學和睦相處,不然就算了吧。」
章可然這才不情不願地閉嘴。
不一會兒,宿舍樓下突然騷動起來,我聽到有人急忙忙地跑下樓,邊跑還邊議論。
“他怎麼會來女生宿舍?”
“難不成有新生認識他?”
「不可能啊,完全沒聽說!不會是來找女朋友的吧? 」
連站在窗邊隨意一瞄的章可然都眼睛一亮,急忙提著高訂小裙子跑了下去。
我正巧還有東西在樓下沒搬完,便好奇地跟過去去看,沒想到竟然看到了正懶散靠在牆邊,對一切議論和注視都司空見慣、充耳不聞的程修遠。
「你怎……」我驚訝和他對視,正想張口問他怎麼來了,卻被一道倩影擋在身後。
「修遠學長,你是來找我的嗎? 」
是章可然。
她的聲音比剛才罵我時動聽多了,還羞答答的,讓人充滿了保護欲。
眾人的目光從美異變成理所當然。
我內心慶幸,還好沒和程修遠搭話,不然他是來找章可然的,那我不就尷尬了?
我低頭搬起紙箱正要離開,卻聽程修遠懶懶地說:“我不找你。」
接著,一雙修長的、骨節分明的手伸過來,攬走了我懷裡的紙箱。
我一愣,“你幹什麼?”
「當然是幫你搬東西。「修長挺拔的身影站在我面前,很自然地接了話。
我一時發蒙。
「別愣著了,帶我上去。」程修遠再次開口。
「哦,好! 」
他踏開長腿先我一步,我忙跟在後。
臨走時,我無意間看到章可然,她瞪著大眼睛,臉都綠了。
3
宿舍裡,我問程修遠為什麼來幫我,他的回答也很誠實。
「我媽說如果在學校照顧不好你,我也不用上學了。」
白曼臻看著斯文但實則不拘小節,這話確實像她說的。
但我也不會心安理得地接受他們母子倆的示好,原因不用多說。
「行了,不用你幫我,我和我媽常搬家,這點小活我自己可以。」
程修遠沒再說什麼,我們的關係特殊,過度熱情就顯得假了。
「對了,我家的情況你也先別告訴其他人,我才回來不久,還是低調點好。」
程修遠很快就明白我的意思,「好,如果你需要幫忙,隨時找我。」
他正要走時,章可然回來了。
「修遠學長,你不記得我了嗎?去年的慈善晚宴上我們見過的。」
「抱歉,我忘記了。」
程修遠出乎意料的冷淡,也不給章可然再開口的機會就走了。
章可然憤而瞪我一眼,“你是怎麼認識他的?”
「秘密。」
我挑眉,故意吊她胃口。
果然氣得她牙癢癢。
幾天後,開學第一堂大課,聽說老師是一位很受歡迎的教授,還是副院長。
我早早就來到了班上,但發現所有同學都拿著薄薄一本印成冊的資料,還在上面填滿了內容。
我不禁有點慌,直到章可然在我前面的位置坐下,特意扭過臉來陰陽怪氣,「教授上傳了資料,讓所有人務必寫完帶來上課,你不會沒列印,也沒寫吧? 」
“什麼時候的事?”
我完全不知道!
「前天,課代表通知了每位宿舍長。」
“宿舍長?我們的宿舍長是誰?”
問出口我就後悔了,只見章可然得意地笑了,「當然是我啊。」
我擦。
「雖然這位教授講得好人也好,但對於課堂很嚴格,最討厭自由散漫的學生,會毫不留情給掛科的哦。」
我立刻起身想去補救,但為時已晚,上課鐘響了。
在心虛不安中,我等來了這位傳說中的教授。
一身優雅素色旗袍,髮挽成髻,皮膚透亮氣色好,歲月絲毫不影響她的奪目。
我一個大吃一驚。
「同學們好。」
她自我介紹後,抬手寫下自己的名字,黑板上筆力遒勁的三個大字——白曼臻。
我想起外公介紹過,白曼臻從小聰慧努力,成績一直很好,和她先生都是博士,她在大學教書,她的丈夫在研究院為國家工作。
萬萬沒想到啊。
「大家把資料交上來。」
白曼臻髮話,章可然自信地捏著資料走上講台,順道瞥了我一眼,我知道她在蓄勢。
我醞釀了一下,準備自己承認,總好過被當眾“揭發”。
誰料被人捷足先登。
但那人不是章可然,而是乾脆的男聲。
“教授,不好意思,我還沒準備。」他雖然用詞尊敬,但揚著下巴,一副滿不在乎的態度。
「你叫什麼?」白曼臻淡淡地問,早已見怪不怪。
“賀星。」
她點點頭,在點名表上鉤了一下,「後面坐著去,這堂課主要和準備了資料的同學互動。」
賀星利落地拿著包包經過我身邊走向後排,他膚色健康,身材精瘦,眼角眉梢透著張揚。
“教授,白檸希也沒準備。」
多看了一眼的工夫,章可然的手指已經指向了我。
我尷尬地抬起頭和白曼臻對視,卻發現她也有些哭笑不得。
要不是在上課,我倆差點相視而笑。
“對不起教授,下次不會了。」
我主動拎著包包走向後面,而她也不動聲色地替我解了圍。
「這堂課本來也以開學互動為主,請同學以後記得留意通知,下不為例。」
不出所料,章可然悻悻地白了我一眼。
坐下後,我不經意看了那個叫賀星的男生,沒想到正好跟他對視了。
“為什麼也沒準備?”
「一些特殊原因。」
他坦率搭訕,我隨口答。
但他竟然有些失望地挑了挑眉,“還以為你和我一樣,不喜歡她的課。」
哦?
“為什麼不喜歡她的課?”
「不夠酷。」
「學校裡沒幾個我喜歡的老師,要嘛太精緻,要么太古板,沒勁。」
這是什麼中二少年?
他將一張花里胡哨的宣傳單推到我面前,揚了揚下巴。
「週五晚上有空嗎?來看我的演出。」
“演出?”
他點頭笑了,好看的眼睛清澈明亮,咧嘴的嘴角露出了一顆虎牙。
宣傳單上是他的搖滾樂團。
主唱賀星。
4
週五晚上,我拉著等我一起回家的程修遠一起去看演出。
賀星的舞台架在大操場上,沒想到他還很受歡迎,人潮如潮,大部分都是女生。
靠前排和中間早沒了位置,我們只能站在外側。
透過人群縫隙,我隱約看到正準備上台的賀星挎上一把酷炫的電吉他,即使光照不到的地方,他也依舊意氣飛揚。
「感謝大家的到來,我是賀星。」
賀星站上舞台,台下爆發一陣尖叫。
我知道程修遠應該不愛湊這種熱鬧,果然,他在喧鬧聲中低頭問我。
「你喜歡這支樂團?還是他?」他看了賀星一眼。
我搖搖頭,大聲回答:「我對搖滾,有感情。」
我沒說謊,對於搖滾這件事,我是深有感觸的。
因為我那剛回豪門的千金媽,曾經是爆紅的搖滾女王。
或許我媽天生就該耀眼,二十年前,她因一副老天爺賞飯吃的好嗓子被看中,又彈一手好吉他,很快就組了自己的搖滾樂團。
出了第一張專輯便一炮而紅。
那時,她的長捲髮,性感的紅唇,慵懶銳利的漂亮眼睛,迷倒的不光是歌迷,圈內也有許多追求者。
所以我勉強算個搖滾後代。
程修遠了然。
「你要是不習慣,就先回去? 」
他搖了搖頭,“我陪你。」
賀星開唱,他的嗓音也如他這個人一般,熱烈輕狂。
「星二代難得沒長殘。」
「好帥哦,比他爸爸帥! 」
身邊有幾個女生嘰嘰喳喳議論著。
他的臉確實很像某個人。
幾首歌下來,賀星突然拿出一串項鍊。
「初次見面,有個小禮物想送給你們。這是我爸很多年前得到的一條舊項鍊,今晚就當作小小的驚喜相送,有人願意上台合唱嗎? 」
他晃了晃那串項鍊,墜著的一顆紅寶石絢麗奪目。
我盯著那串項鍊出神。
「檸希,你喜歡那條項鍊? 」
程修遠在我眼前晃了晃手。
「我幫你拿回來。」
我拉住想要上台的程修遠,「我自己去。」
因為,這條項鍊是我媽的。
當年我媽出專輯,據說牽線搭橋的是一位曾經紅極一時的老牌歌手,兩人還鬧過緋聞,直到歌星當眾澄清,這件事才不了了之。
那位歌星叫賀之弦。
賀星的爸爸。
難怪那天在白曼臻的課堂上,我就覺得他很眼熟。
賀星見我上了台,很驚喜。
「同學,我記得你,和我一起坐在最後排的倒楣蛋。」
我笑了笑,「我要和你合唱《無她》。」
賀星眉心一揚,「好啊,我喜歡這首歌。」
我媽的歌。
唱完後,賀星滿眼透著欣賞,把項鍊遞給了我,“你唱得很好,入學快樂。」
紅寶石的背面刻著兩個名字的縮寫,一個是我媽,一個是賀之弦。
我握在手上,輕抬眼皮,“這項鍊是你爸同意你拿出來隨便送人的?”
「你爸真不是個東西。」
我媽曾在醉酒後跟我講過這段故事,爆紅之後,她第一時間拿著賺到的錢給心上人買了定情禮物。
那紅寶石當年價值連城,全世界只有 30 顆。
她親手刻上兩人的名字,希望這條項鍊墜在他的心前,他能永遠愛她。
就算後來感情無疾而終了,紅寶石也貶值了,也不至於這麼棄之敝屣吧?
算了,我替我媽拿了回來,總比再過兩年丟在垃圾桶裡強。
在賀星不明所以的目光中,我拉著程修遠頭也不回地離開。
我們一起走回家,路燈將兩個人的影子拉得很長。
他看似心情很好,但不曾多言,他總是惜字如金的。
「在想什麼?」我打破沉寂。
「想你剛才唱的那首歌。」
「好聽吧。」
他毫不吝嗇地點點頭,「斯越阿姨很厲害,你也是。」
「我記得當年從不怎麼聽歌的外婆突然喜歡上了搖滾樂,她聽的就是斯越阿姨的歌。現在想想,一定是親母女才有的吸引力。」
“可惜後來我媽懷孕,為了照顧我,就退圈了。」
被接回白家的前一天,我媽還在大商場門口唱歌。這些年來,她一直靠著接小演出的微薄收入養活我。
程修遠突然停下腳步,注視著我。
「檸希,你和斯越阿姨值得更好的生活。」
是嗎?
豪門生活,真有那麼好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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