完了!
我失明多年的眼睛突然能看见了。
哎,要开始装瞎了。
一睁眼看见沈翊那张脸,我差点脱口而出一句:「卧槽!不愧是男主!」
晨光穿过窗棂洒进房间,金辉勾勒出沈翊优越的五官,惊艳得让我移不开眼。
但在下一秒,我只想戳瞎自己的眼睛。
再下一秒,我决定抄起睡的陶瓷枕头砸死沈翊。
谁让他是疯批男主,而我又穿成了他的早死妻子。
为了不被沈翊弄死,我深吸一口气举起枕头就要往他头上砸。
这时房门响了。
吓得我手一抖,瓷枕头差点掉下去。
我的贴身丫鬟春桃在外面敲了两下门:「沈郎君,府里来了人,说有急事找你。」
沈翊睁眼时,我刚把枕头放回去,正要躺下,姿势就比较别扭。
「卿卿这是做什么?」
沈翊那双漂亮的丹凤眼带着刚睡醒的慵懒,眸光流转间,尽是温柔,能把人溺死的那种。
四目相对时,我心肝儿一颤,有种电流从脚底板直达头顶的感觉。
「那什么……压着胳膊……麻了,起来缓缓。」我一边磕磕巴巴解释,一边僵硬地躺了回去。
躺得那叫一个板板正正。
忽然沈翊把脸凑到我眼皮子跟前。
我呼吸骤停,故作茫然地睁着眼睛,不知不觉连呼吸也变得小心翼翼,生怕一个不小心就让沈翊发现我复明了。
原书女主就是因为复明被沈翊喂了毒药,我哪敢看得见啊!
沈翊盯了我有三十秒,然后含笑抬手给我撩了个头发,就下床穿衣服去了。
别问为什么精确到三十秒,问就是我在心里数了。
度秒如年!
如芒在背!
如坐针毡!
手心里全是汗。
刚才我都已经想好了,只要沈翊有杀我的意思流露出来,我绝对二话不说抄起瓷枕砸他头,跟他拼个鱼死网破。
还好,沈翊没发现。
我悄悄松气的时候,一只修长骨感又匀称的大手横过了我的脖子。
我登时汗毛倒竖,快要归位的心一下又悬到了嗓子眼儿。
「卿卿好像很紧张。」
沈翊只是为我掖了个被角。
我拍着心口随口扯了个谎:「方才做了个噩梦,现在想起来,还是很害怕。」
沈翊唇角勾起好看的弧度,摸摸我的头,安抚道:「卿卿莫怕,梦都是假的。」
我乖乖点点头:「夫君快去吧,还有急事等着你。」
「好。」
沈翊最后在我额头上落下一吻:「时间还早,卿卿再睡会儿。」
我倒是想睡,可惜睡不着了。
按照原著剧情,我应该在明年复明才对。
难道是因为我给沈翊张罗纳妾,导致剧情提前了?
第一次剧情提前,是我八岁那年,初见沈翊的时候。
当时他正在街上与狗争食。
我打算从源头杜绝和沈翊的交集,于是选择视而不见,结果没过几天就看不见了。
本来按剧情我是在十岁才失明的。
第二次剧情提前,是我十岁那年,再次遇见沈翊。
那是爹娘第一次到长安为皇室送贡品,我去寺庙为他们上香祈福,下山路上遇见个泼皮无赖,是沈翊把他赶跑。
感谢的话正要出口,就听见我那位竹马的声音。
他也来上香,没想到遇见了我。
他问我「可有伤着」,只字不提沈翊救我的事。
秉着不想与疯批男主有过多交集的原则,我顺着竹马的话往下,把沈翊晾在了一边。
只是没想到竹马会把功劳占为己有。
爹娘从长安回来后,就让我与竹马订了婚,说他是个值得托付的人。
原本我是在十三岁和竹马订的婚。
后面就和原剧情一样,十六岁的我生了一场大病,爹娘就让与我有婚约的竹马入赘我家冲喜。
这时候沈翊出现,替代竹马,谎称家人出海经商遭遇海难,仅他一人侥幸活了下来,实际竹马一家都被他给嘎了。
不管我怎么改变和沈翊之间的联系,剧情都在按原本的走向继续下去 。
直到最后,原主在复明后被喂了毒药,沈翊把她的皮拆下来做美人灯笼,把她的骨头打磨成戒指戴在手上。
因为睁眼后原主发现此「沈翊」非彼「沈翊」,吵着闹着要和离。
男主可是疯批啊,他要原主眼里心里只有他。
既然原主眼里心里都没他了,那也就没必要留着了。
幸好我徐音不认命,不然恐怕早崩溃了。
那我要是一直装瞎苟命,沈翊也发现不了,剧情是不是就崩了?
崩就崩吧,反正这是本挖坑不填的书。
原本说好写一个疯批男主小甜饼,结果作者不知道哪根筋没搭对,把女主给写死了,说是想写个疯批男主搞事业的文。
评论区骂得那叫一个狠啊。
然后这本书就坑了。
我就是因为骂了男主疯批变态,又骂作者大骗子,才穿书的。
如今照照镜子,我眼里的对生命的渴望清晰又炙热,一点儿也不亚于沈翊当初。
可沈翊会对我心软吗?
3.
我托腮坐在镜子前,叹了口气。
春桃来回话,说沈翊出门了,这趟至少得要五天。
沈翊经常出门办事,通常一趟要三天。
掰着手指头算算,我和沈翊成亲快半年,日夜相处的时间加起来勉强才三个月。
虽然不清楚沈翊在忙什么,但只要他出去了,对我来说就是可喜可贺的大好事。
「春桃,你去请隔壁的王婶子过来。」
这都好几天了,王婶子那儿,应该已经有了不少的纳妾人选。
就让我来为沈翊挑几个贴心人儿分散他的注意力,免得他总盯着我。
我伸了个懒腰,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笑逐颜开。
王婶子是十里八乡有名的媒婆,嘴皮子利索得很,说得那叫一个天花乱坠 。
「城北杨家姑娘大眼睛樱桃嘴,说话声音那叫一个甜呐,我这老婆子听了,都觉得像是吃了蜜。我可听说沈小姐您爱甜的,这要是入了府,铁定让您称心如意!」
「城西许家姑娘长得白嫩有福气,街坊邻居都说她是个有子孙福的。迎了她入府,沈小姐您就等着享子孙福吧!」
「城东周家姑娘是出了名的勤快,爹早死,娘又瘫痪在床,家中木材铺子全靠她一人打理,如今生意可红火了!纳了这位周姑娘,不就是财入自家门儿吗?」
……
王婶子说了太多,听得我有些晕乎,就觉得这些姑娘个个都是顶好的。
我喝了口茶回回神,抬头问王婶子:「能把人带我跟前来吗?」
「能啊,今儿下午就把人全给沈小姐带过来!」
转眼到了下午,王婶子带着十多位环肥燕瘦的漂亮姑娘到了花厅,站成两排。
我「看不见」,只能由春桃搀扶着,去摸一摸她们每个人的骨相。
男人都爱美色,我选了两个最漂亮的,打算这两天就迎进府,到时候沈翊回来也不好说什么。
沈翊是入赘徐家的,话语权和做主权在我这儿。
定好人和时间后,王婶子就高高兴兴带着姑娘们离开了。
王婶子前脚刚走,花厅里就响起一声有力的呵斥。
「胡闹!」
猝不及防冒出来的声音吓得我手一抖,差点把茶杯给摔了。
抬头看是我老爹,我赶紧放下茶杯,由春桃搀着走过去,笑眯眯地挽住他老人家胳膊:「爹在信上不是说腊月才回来吗?」
「怎么?不想我们回来?」老爹故意板着脸,冷哼一声。
「哪有?爹你不知道,自从你和娘出门,我就茶不思饭不想的,看看我这脸,都瘦一圈了。」
我刚抱怨完,老爹就毫不留情捏住了我脸上的肉肉,冷笑一声:「这叫瘦了一圈?我看你过得好得很!」
我捂着脸讪讪一笑:「对了,娘呢?」
「她去收拾你刚才的胡闹去了。」
「我没胡闹!」说完,我就叫春桃去把娘叫回来。
老爹叫住春桃,紧接着往我脑门戳了一下:「你是不是傻?有哪家娘子张罗着给自己夫君纳妾的?你再喜欢沈翊,也不能这么胡来!」
「爹,我不喜欢他。」
这句话我已经说了不知道多少遍了。
「你说什么?」
果然,又没听见。
起初我以为爹娘他们是装作没听见这句话,因为他们是真的很喜欢沈翊。
时间长了我发现,他们根本就是心无旁骛走剧情的 NPC。
我起初打算推掉这场婚事,但我发现爹娘根本听不见我说「不喜欢」「不想嫁」。
准确来说,但凡是阻止我和沈翊剧情的话,他们都听不见。
他们把我对沈翊的感情自动理解为「喜欢」。
尤其是成婚后,沈翊拿我当命根子疼,他们把我对沈翊的感情升级为「喜欢到无法自拔」。
疯批男主因为我从前救过他一命,疼我怜我得很。
但有个前提,就是我眼瞎。
毕竟只要我不瞎,就能看出他不是我那位相貌平平的竹马。
要说爹娘为什么会相信现在的沈翊是竹马。
一是几年不见,相貌变化是情理之中的事。
二是他俩颜狗,我能嫁个漂亮夫君,他们自然是最满意不过的。
更何况这个沈翊他是真疼我。
当时我还瞎着,都能感觉到沈翊的一腔深情,更别说爹娘他们能够看见。
很快,我娘回来了。
她嗔怪地看了我一眼:「往后不许再这么胡闹了。」
「我没胡闹……」我低头咕哝。
「我看你是喜欢沈翊,喜欢魔怔了!」老爹鼻子一哼,拂开我的手。
娘过来扶着我,拍拍我的手:「跟娘说说,为什么想给沈翊纳妾?」
「我身子弱,大夫说不宜有孕,可沈家只剩夫君一人,我不想让沈家香火到他这里断了。」我悄悄掐了把大腿,逼出眼泪含着哭腔说。
我最好不要有孕是事实。
而传宗接代在古代是重中之重的大事。
果然,爹娘陷入了沉默。
一时间花厅里静得针落可闻
我正欲乘胜追击,花厅门口传来声音:「香火哪有卿卿重要?」
沈翊自屏风后走出,朝我温柔一笑。
我心里咯噔一下,他不是外出了吗?
沈翊向爹娘见礼后,同我解释:「为夫有东西忘拿,回家得知岳父岳母回来了,特赶来相见,不料听见了卿卿的心里话。」
那还真是巧了。
「卿卿放心,在为夫心中,你最重要,香火根本不算什么。」
可不嘛,你一个疯批,眼里只有我。
沈翊把话说到这个份儿上,我不好再说什么,爹娘也不好说什么。
纳妾的事就这么过去了。
看来我还是老老实实装瞎苟命,看能不能找到机会干掉沈翊。
都坐下后,我娘问起沈翊这次要去哪儿。
「回岳母的话,这次有批货需要护送到长安。」
我娘眉心一皱,脸色不大好。
老爹叹了口气:「长安最近不太平,这次去送贡品,我们差点出不来。」
「怪不得你和娘提前回来了,长安出什么事了?」我往嘴里塞了块点心,含糊不清道。
我娘压着声音说:「镇国公恐怕要反。」
我对这些国家大事不感兴趣,嚼了几下把点心咽下去后,问沈翊:「夫君还要去长安吗?」
沈翊颔首。
「真的一定要去吗?」我可怜巴巴地望着他。
沈翊看着我,温柔又无奈:「嗯,非去不可。」
我难受地抿抿唇:「那夫君去吧,我会天天在佛前为夫君祈祷的。」
祈祷你死在长安!
「不可,过后再去。」老爹斩钉截铁。
我娘也劝沈翊不要去。
我不想劝,可要是不劝,又显得我没良心。
好在沈翊非常坚持。
他还说:「小婿不才,一直在做兵器这方面的生意,只可惜多是赔本买卖,没什么好说的。本想着此去长安为圣上送兵器,能博个好名声,兴许还能赚一笔,到时再告知岳父岳母与卿卿,好叫你们高兴。」
徐家做的是为皇室效力的事,爹娘他们很理解沈翊现在的心情,当即就同意沈翊去长安。
千叮咛万嘱咐后,沈翊终于上路了。
临行前,我含着哭腔扑进他怀里,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说:「夫君千万要平安回来。」
「卿卿放心,为夫不会有事的。」
沈翊抬起我的脸,指腹抚过我的眼皮,唇角牵出迷人的弧度。
「为夫还要等着卿卿这双眼睛复明,绝对不会死在外面的。」
听见复明,我回过神,打了个冷颤。
书中,沈翊在喂徐音喝下毒药前深情款款地说:「卿卿要是一直看不见该多好。」
沈翊是怎么做到把违心话说得这么自然的?
送走沈翊后,我疯狂在心里祈祷——
「千万要死在外面」。
三天后,长安传来消息。
镇国公得手了。
天子年幼,无法独当一面,由出身簪缨世家的太后把持朝政。
虽是太后,但也就二十岁。
成为继后不到两年,先帝就驾崩了。
就说一个年轻的太后和一个年幼的皇帝,怎么搞得过战功赫赫的镇国公?
交州乃偏远之地,长安那边如何,都对这边没什么影响。
再者,朝堂变幻,与我无关。
我只想知道沈翊有没有死在外面。
一晃五天过去了,沈翊还没有回来。
派出去打探的人都说没有沈翊的消息。
没有收到沈翊的死讯,我就得一直装瞎,确保万无一失。
我托腮坐在镜子前,看着自己的两个黑眼圈,烦躁地抓了抓头发。
这种担惊受怕的日子,什么时候才是个头?
晚上,我好不容易睡着,迷迷糊糊听见耳边有人在唤「卿卿」。
睁眼瞧见沈翊那张脸,我就跟见了鬼一样,顿时弹开老远,捂紧被子瑟瑟发抖。
沈翊坐在床边,委屈巴巴地看着我:「这才几日不见,卿卿就不认识为夫了。」
「是夫君吗?」我想起自己是个瞎子,两只手在空中摸索着朝沈翊靠近。
沈翊握住我的手,顺势把我往怀中一拉,在我耳边深情低语:「卿卿,为夫回来了。」
「你怎么才回来!」
我掐了把大腿,疼得眼泪一下子出来,一边哭还一边捶沈翊后背:「说好的五天,这都多少天了!我还以为夫君回不来了!」
你怎么就回来了?
你该死在外面的啊!
我本来只是装哭,但是越想越伤心,哭得一发不可收拾,连什么时候睡过去的也不知道。
只知道第二天睁开眼,眼皮又疼又胀。
我伸手去摸发肿的眼睛时,沈翊醒了。
「卿卿……」
他的声音带着刚醒来的慵懒沙哑,蛊惑人心得很。
沈翊的手顺着我的脸往下,划过脖颈,挑开心衣的系带。
漂亮的丹凤眼看着我的眼睛,里面的温柔把我迷得晕头转向。
「卿卿昨晚只顾着哭了,现在可以补偿为夫了吗?」
沈翊温热的呼吸洒在耳廓,我的身体顿时软得像瘫烂泥。
沈翊精力旺盛,早晚都会要。
但他从来都是用手。
因为我身体娇弱,大夫说不宜房事。
沈翊就在手上变着花样地折腾我,每每都要把我弄哭,他才肯罢休。
「卿卿今日不专心。」
沈翊的手就像画笔,在我身体这张画布上尽情游弋,撩拨起一簇簇难以熄灭的火苗。
床幔有节奏地晃动,宛如湖面荡开的层层涟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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