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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秦覆灭之后,我曾回过一次洛阳。
邑石山上的大史天宫,被焚烧后的遗址,荒凉破败。
天宫尸水池早已干涸,那颗火红的枫叶树,也枯死了。
秦灭那日,申柳公自焚于天宫台,遍地焦土。
古人是有气节的, 如柳公,生于秦国,死于大秦。
他活了九十多岁,也算是高寿了。
我离开天宫时,带走了那卷异妖册。
一开始收妖并不顺利,那些法力强大的妖,恨不能将我生吞活剥了。
但我师父是慕容昭,岂能给他丢脸?
我想着回洛阳,看看大史天宫有没有遗留的法器物件。
结果柳公是真狠,什么都没给我留,一把火全烧了。
后来我去了鬼城酆都。
我前后踏足酆都十次,前几次连门都没进去。
酆都大帝太厉害,我也怕魂飞湮灭。
最后一次,我怀揣着诚意成功入了冥府,在秦广王的天子殿,见到了崔府君。
崔判官长得凶神恶煞,实则是个谦和之人。
我拍了他好多马屁,他才同意带着我窥了一趟六道轮回、翻了一翻轮转簿。
最后我提出要去十八层地狱溜达一圈,他叹息道:「你这小妖,怎的听不懂本判的话,形神俱散就是魂魄陨灭,再无存在天地之间的可能,本判还能骗你不成?」
道理我都懂的,只是不走这一遭,如何能死心?
冥府的边边角角都找了一遍,终于让我明白,柳公没有骗我, 慕容昭彻彻底底地消失了。
心情沮丧时,总觉得白来了一趟酆都,有点不甘。
秦广王殿,有座孽镜台。
我临走时,对那孽镜台说: 「无聊吗,跟我去人间走一遭?」
这货架不住诱惑,二话不说生了两条腿出来,偷偷摸摸地跟我走了。
只是怪对不住崔府君的,人家以客待我,我拐走了他们的家具。
我运气挺好,拐走了镜台千年,酆都无人来寻,想来它也不甚重要。
可是小甜甜不这么认为,它心里总是对我有意见。
到了科技飞速发展的今日,冥府也实现了系统化管理。
人死之后,鬼魂会自动吸入往生盘。
往生盘有善三道,恶三道。
善魂入善道,恶鬼入恶道。
十八层地狱是一直存在的,作恶的鬼魂永无出路。
从前的投胎流程,早就化繁为简,自动化操控了。
酆都大帝活了太久,十分厌倦,早早地择地沉睡了。
十殿阎王有的跟着消失了,有的直接入了转生道,永远地体验人生去了。
冥府仅剩的几个鬼吏,与时俱进地穿着西装革履,看着像卖保险的业务员。
我带着小甜甜回了一次酆都,它十分绝望。
孽镜台前无好人……已经是古老的传说了。
小甜甜怨我,它觉得要不是我,秦广王会带它一起消失的。
我诚实地提醒它:「你只是一面石镜,他们才不会带你玩,如果不是我,你如今还不是要在冥府吃灰。」
它不肯面对现实,每每说到此处,总是关机黑屏。
其实小甜甜真的帮了我很多忙。
比如此时此刻,我通过它看完了凡人女孩的一生,心里无限唏嘘。
我打电话给大头,喊他过来喝酒。
不多时,大头就拎着酒加几样小菜过来了。
我们在店门口支了张桌子,搬了两个小马扎。
天已经黑了,街上灯光闪耀,车如流水,川流不息。
店门口的霓虹灯也亮了起来,五光十色,衬托得这家殡葬店像个妙妙屋。
大头喝了两杯,姿态肆意地往后仰:「姑奶奶,跟你喝酒怪没意思的,喝到最后铁定是我醉趴下。」
此言倒是一点也不假,我跟他碰了个杯:「反正我是喝不醉了,看你醉了耍酒疯心情能好一点。」
大头嘴角抽搐了下,凑近了我: 「真死了?」
「嗯,尸骨无存。」
晚风拂面,凉飕飕,吹得人头脑清醒,心里发凉。
大头道:「我不明白,那头为什么要吃了她。」
「因为她动了心,爱上了他。」
「可是韩治那样的人,对他动心的女人多得是,别人都能好端端的,为什么她会被吃?」
我眸光沉了下来: 「因为他也动心了。」
「艹,两情相悦,所以就把人给吃了?」
大头还是不解,愤愤道:「果然是畜生,跟个螳螂似的,真TM狠。」
我叹息一声,目光沉沉地看向大街,心里像堵了一团棉花。
我给大头讲了一个故事。
在我还是连姜时,生活在胤都花城。
司宫所有间藏书阁,我幼时经常和师兄在里面看书。
当时有一本殷朝的筒册帛书,记载了这样一只妖--
,长舌怪也,人面兽身,栖于深山之中,莫能逢之。
夏朝初年,大禹划天下为九州,实行德政,九州州牧贡献青铜,铸造九鼎。
九鼎上镌刻了九州名山大川、奇异之物,置于夏王朝都城。
若说这九鼎跟那头山躺有什么关系,大意便与「建国后不许成精」这句话相吻合。
九州各地,将各种奇异之物的图像铸在鼎上,天子祭祀天地时,行的是九鼎大礼。
是以《春秋左传》中有这样一段话--
「昔夏之方有德也。远方图物,贡金九牧,铸鼎象物,百物而为之备,使民知神奸;故民入川泽山林,不逢不若,魑魅魍魉,莫能逢之。用能协于上下,以承天休。」
其实说白了,山躺就是一种奇异的动物,因力大无穷,相貌丑恶,被当地人称为精怪。
因此在贡献九鼎时,某州将的画像铸了上去。
九鼎作为华夏至尊神器,是君王权力的象征,也是致天地和谐,福佑万物之宝。
铸在鼎上那些奇奇怪怪的「妖」,百姓进入川泽山林,是永远不会撞上的。
魑魅魍魉,莫能逢之……妖与人泾渭分明,因九鼎的存在,根本不会相遇。
天地能容万物,也算是大地之母的仁爱,给妖留下栖身之所。
然而夏桀昏乱,九鼎迁至商朝,前后六百年,商纣暴虐,纷争又起。
民怨滔天,武王伐纣,有姜子牙相助。
纣王自然也不是吃素的,效仿蚩尤当年与黄帝的逐鹿之战,欲召集魑魅魍魉鬼怪大军。
他也当真这么做了,以一帮逆天行事的妖人,做法开启九鼎,唤出铸在鼎上的无数妖怪。
山魈便是其中一种。
这便是我之前所说,商纣的真实历史。
牧野之战,更准确地说是神魔乱舞,人妖厮杀。
生灵涂炭的惨痛代价,连神仙都不忍回顾。
自此,九鼎失了神力,后又迁到周朝,已不能再平衡妖与人的界限。
这也是尸水河与胤都诞生的原因。
说起来,那只山魈也怪可怜的。
被迫参与了一场群妖厮杀,好不容易活了下来,本以为可以回归山林,谁知直接被封印进了尸水河,受寒冰炼狱之苦。
后来胤都那场浩劫,异妖逃窜出尸水河,它是第一个狂奔出胤都的。
清朝初期,我在赣州武阳是见过他的。
逃出胤都时,我称他为「它」,因为当时他还是一只普通的山中精怪,向往自由,无害人之心,心心念念地想回到山林深处。
他说,那时他毕生所愿,便是九鼎能再次开启,从此妖与人泾渭分明,再也不要往来。
可惜,九鼎历经了殷、商、周三朝,于公元前三百二十七年,沉没在彭城泗水河下。
后来秦始皇南巡,派几千人在泗水打捞,但江水滔滔,已无从觅处。
后世帝王也曾重铸九鼎,但都已不是当时之物。
那是一只固执的山,他只愿相信九鼎,不信胤都的异妖册。
他说他怕了,被尸水河的炼狱之苦折磨了千年,再也不愿相信胤都的任何人。
在赣州武阳时,我已经说服不了他了。
因为他当时已经不是「它」了,他有人的思想与执念。
我与他产生过共鸣,大抵是因为,我被五浊河童吃了,成功地夺了它的躯体。
而他也吃过一个人,消化了那人的鬼魂,合二为一。
2
清初,赣州武阳郡城隍庙口,有个瘸腿的小乞丐。
他死的那日,恰逢庙会,人潮拥挤,很是热闹。
原想着趁着人多,能乞讨点铜板,结果路边突然来了官兵,驱赶时下手重了,将他打死了。
于是我附了他的身。
后来才知那日官兵前来清场,只因赣州协领陈大人家的小姐突发奇想要来逛庙会。
陈家小姐金枝玉叶,性格刁钻,最不喜乞丐贱民之流。
我附身之后,发觉不太好,小乞丐是个瘸子,跑不快,而且身上有疮,特别痒。
费劲巴啦地拖着半条残腿躺在路边,我刚歇了会儿,发现远处乌压压地又来了一大批官兵。
原来是武阳郡的安世子听说陈家小姐要来庙会,又来清了一遍场子。
安世子扬言要将乞丐贱民驱赶到十里之外。
用现在的话来说,陈家小姐陈如月是个疯批,安郡王世子安崇松是她的舔狗。
我刚刚附身,差点又被这对狗男女的人乱棍打死,悲了个催的!
不过好在后来官兵打我之时,有辆马车停在了一旁,车内一位年轻的小姐救了我。
那小姐叫温卿,是武阳茶商温老爷家的女儿。
温卿年方十六,体弱,自幼有不足之症。
她来逛了一趟城隍庙,将我带回了温家。
等身上的疮养好了,我就留在了他们温家,在后院帮忙喂马、刷马厩。
包吃包住,每个月还给二十文钱。
我与她只见过一面,对于她的情况掌握得却很多。
她是定了亲的,许的是安郡王世子安崇松。
没错,就是那个陈家小姐的舔狗。
这安世子长得不错,身强体健,容貌也好,可惜就是眼瞎,放着好好的未婚妻不爱,偏就喜欢陈如月那个变态。
温卿与他的婚事,早就是人尽皆知的笑话了。
因为安世子曾经无数次嚷嚷:「温家那个半死不活的病殃殃,还想嫁给本世子,做梦去吧。」
温卿本就体弱,风言风语传到耳朵里,捂着帕子咳出了血。
自此一病不起。
温家老爷这才下定决心哪怕得罪郡王府,也要解除婚约。
安郡王妃自然是很喜欢知书达理的温卿的,一直认定了她是自家儿媳,被儿子气得胸口疼,直骂 「逆子」。
温家坚持解除婚约,直言女儿躺在床上奄奄一息了,安郡王妃也没了办法。
但她是万不会允许陈如月嫁到他们家的。
细说起来,他们两家是不对付的。
一个是赣州协领,一个是武阳郡王,各种拥兵,面和心不和,算是政敌了。
况且那陈如月是个不折不扣的变态。
话说有一年,武阳城来了个表演杂耍的老汉。
老汉带了一只大狗,浑身黑毛,体态巨大,不仅会表演杂技,还会讲几句人话。
鹦鹉学舌是常见,没听说狗也会说话的。
在武阳引起轰动。
衙门捕快还为此专门去看了那条狗,证实了确实是一条大狗,并非人装扮的。
老汉赚了个盆满钵盈。
但他做梦也没想到,会栽在陈如月手里。
人人都信那是狗,偏她不信,带着家中若干武士,骑马来到老汉面前,扬手给了那狗一鞭子。
然后她命人当街给那狗开膛破肚了。
会说人话的狗呜咽求饶,声音凄惨,死在了她手里。
白花花的肠子掏出来,仵作哆哆嗦嗦地一看,证实是人。
围观群众吐了。
陈如月冷笑一声,抽出鞭子活活打死了那老汉。
她睥睨地勾起嘴角: 「我就知道是这样。」
知道狗是人,还是毫不犹豫地开膛破肚了,人命在她眼中如草芥,这么做纯粹是为了证实自己的猜想。
当然她也算为民除害了,只是手段残忍了些。
那老汉不是什么好人,背后有团伙, 干些采生折割的勾当。
这些人或拐或买一些小孩子,将他们全身涂满特制的药水,等到皮肉溃烂,将一撮撮的狗毛种植上去。
小孩若是侥幸没死,就一直驯化,四肢着地,学狗爬,直到长成一只大狗。
陈如月这般的狠辣手段, 人人唏嘘后怕,唯有安世子听闻此事,拍着桌子赞许:「如月真是冰雪聪明,不愧是本世子喜欢的女子。」
喜欢也没用,安郡王妃早就明明白白地告诉他: 「只要我活着,你就别想娶那陈如月,我不可能让她入门的!」
其实她多心了,城内谁人不知,陈如月压根不搭理安世子,也就是他一厢情愿地围着她转。
陈如月多清高啊,父亲是武官,三品大员。
安世子门第虽高,与她家是政敌,她从鼻子里呲了一声: 「安崇松?还想本小姐嫁到他们家,他也就配给我提个鞋。」
这番言语,差点气疯了安郡王妃,偏她那没出息的儿子,毫不在意,逢人便说:「如月要是愿意,我给她提一辈子的鞋。」
嚯,把他娘气晕了。
陈如月曾对她父亲说过: 「我这辈子,要么入宫做皇妃,要么嫁给许庭淮,就这两条路。」
在她说出这句话不久,温卿就嫁给了许庭淮。
事情是这样的,温家与安郡王府的婚事解除后,温卿卧床不起。
温老爷找了方士来看,方士说温小姐命格不好,若不赶快嫁人冲喜,怕是不成了。
[按照五行四方,中央戊己土,西方庚辛金,东方甲乙木,南方丙丁火,北方壬癸水,温小姐在北,夫婿应属癸,最好是文曲星下凡 ,定能让温小姐无虞。」
呵,反正我觉得他们在演戏,直接点名要嫁许庭淮得了。
许家世代清流,祖上出过多名文臣,许老先生这一脉定居赣州,开了有名的春江学塾,学子甲天下。
他有个孙子,名叫许庭淮,年方十九,样貌端正,谦和有礼。
许庭淮很有才,去年秋闱中了赣州解元。
十九岁的解元,实在少见,人人都传他是文曲星下凡,只待明年京师会试,觐见天子,光耀门楣了。
不想出人头地的清流不是好清流。
许家也有在京中做官的堂亲,但官职不高,况且京城那么大,一片树叶子砸下来都是皇亲国戚,混得也就不那么好了。
家族的荣光是寄托在许庭淮身上的,登科翰林,官运亨通,只是迟早的事。
陈如月倒是有眼光,许庭淮生得极好,面如冠玉, 眉眼细长,性情又温和。
赣州想要嫁给他的女子能排出州去。
料想她那个德行,许家是不愿娶她的。
他们连温卿也不乐意娶。
一来是温卿身子不好,怕她不好生养。
二来温卿与安世子的婚事闹得人尽皆知,不太好看。
但要知道,温家的门第是配得上许家的。
宫里的官茶可不是随便一个茶商都能供的。
温家生意做得极好,富甲一方,且在京中有靠山,更不说教养出来的女儿容貌出众,知书达理。
媒人说尽了好话,温老爷亲自登门去见许老先生,礼数做足了,许老先生为孙子应下了这门亲。
许庭淮的母亲虽有不悦,但许老和许庭淮本人都没意见,她也只得接受这个儿媳了。
说来也挺搞笑,安世子抛弃有婚约的温卿,心心念念地想着陈如月,陈如月看上的许庭淮却娶了温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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