無趣得很。
人好像無法倖免,新鮮感褪去,硃砂痣會變成蚊子血,徒留一抹破舊的猩紅。
其實何止他膩了,我也早就倦了。
那個胎死腹中的孩子,成為我們分道揚鑣的一道風向標。
名義上我仍是他的女朋友,他未曾說分手。
實際上他已經很久沒來找我了。
我的圈圈人脈很廣,自然知道他在閒暇之餘,為一娛樂圈的清純小花投資電影。
那女孩住進了他在河邊的平層別墅。
他很捧她,後來也為她開了家明星經紀公司,只簽了她一個人。
三十歲到三十三歲,我和他已經相處得如朋友一般。
他可以幾個月不跟我聯繫,也會某天突然想起我來,漫不在意地打個電話,問一句在忙什麼?
他的聲音總是一如既往地淡漠,含著成年男子的深沉與世故。
我生日的時候,他不忘讓人送花到公司,永遠是一束高心捲邊的白玫瑰,純潔的白,芳香淡淡。
還帶我出海遊玩,在渡輪上為我慶生。
雖然那次蛋糕還沒切,他接到了那清純小花的電話,聽聞她生病住了院,嗤笑一聲,還是提前離開了。
那些小花招和小心思,瞞不住他的。
他願意慣著她。
我其實沒那麼在意,但大家好像都以為我會在意。
他的助理察言觀色,小心翼翼地告訴我:「菲姐,你別生氣,伊伊沒辦法跟你比的,嚴總心裡始終還是你最重要,你看他都沒給她女朋友的名分。」
我看得很開,他至今未跟我分手,自然是沒想過要給任何女孩名分。
我三十多歲了,已經過了提要求的年齡,也不會管他,實在是很好的擋箭牌。
他們會說,你看菲兒姐跟了嚴總十年,還只是個女朋友的身份,你憑什麼想要更多?
你比何菲兒年輕,但未必有她的氣質。
她二十歲跟著嚴總的時候,杏眼桃腮,比你水靈多了。
歲月從不敗美人,時至今日,何菲兒仍舊是漂亮的。
她是知名的服裝設計師,品牌創辦人,大半個名媛圈都是她的朋友。
她開公司,手下員工幾百人。
是的,我有錢有顏,名聲在外,想不通自己為何還要吊死在嚴序身上。
想與他決裂的心思,蠢蠢欲動。
我甚至有些兴奋,下半夜發酒瘋的時候,把他以前留在我這裡的衣服,拿出來一件件地撕:
「去死吧,嚴序,你去死吧!
「你 TM 快四十歲的老男人,半截身子埋土裡了,還想摁著我!你趕緊去死! 」
因愛生恨?求而不得?心理扭曲?在陰暗角落發瘋?
隨便哪一種,反正我爽到了。
我迫不及待地想要脫離他的掌控。
他跟小明星打得火熱時,我也沒閒著。
我認識了一個當紅的流量小生,他叫辰冬,才二十三歲,拍過幾部當下大火的電視劇。
辰冬真的好年輕,他有一張看起來很囂張的臉,五官端正,顧盼神飛。
他笑起來很壞,但又會很乖地叫我“姐姐”。
我們相識於一場聚會,他說我很喜歡我設計的衣服,想下次去頒獎典禮時,請我為他量身訂做。
量身訂做,這個字聽起來就很曖昧。
嚴序但凡對我上點心,就會發現很多個夜晚,有個戴著鴨舌帽的高個子男生,悄悄溜進我的公寓。
他對我實在太放心了。
甚至於時裝週的秀場上,還難得地露了面,想要給我捧場。
我惡毒地希望這個男人,面具崩掉,從此與我分道揚鑣。
他坐在台下,眼眸深邃地看著我。
我面對訪談,高調宣布:
“33 歲,我打算嫁人了。」
我亮出了手上的戒指,「昨天,我答應了辰冬的求婚,希望大家祝福我們。」
我忍了嚴序太久了,什麼都要聽他的,活像個傀儡。
所以我在秀場上看著他笑,藉此機會,與他決裂。
但我很快就意識到,我做錯了。
媒體的聚光燈匯聚在他身上,他的神情那樣冷,那樣淡。
最後勾起嘴角,似笑非笑地看著我:
「翠翠。」
他叫了我的名字,嗓音溫柔纓綹,彷彿情意綿綿。
我在那一瞬間,如夢初醒,驚出了一身的汗。
4
我忘了,我反抗不了嚴序的。
他比二十多歲時手段更狠,掌控著屬於他的商業帝國,將心懷鬼胎的嚴家人一個個收拾得服帖,老實得像條狗。
我時至今日的功成名就算什麼?
辰冬的演藝事業又算什麼?
這些在他面前不堪一擊。
我看似輝煌的事業和偌大的公司,從未脫離過唐儂的管轄之地。
他是莊家,我在他的棋盤上,沒有資格反抗。
他只需動動手指,就能將我們碾壓得不能翻身。
是的,不能翻身。
時裝秀的晚宴結束後,有輛車在外面等我。
嚴序姿態肆意地坐在裡面,車窗劃下,他彈了彈手中的香煙。
那張斯文疏離的臉,此刻笑容淡淡,嘴角勾起,顯得別有深意,「翠翠,我們談談。」
談談?
我早就知道,他就是個斯文敗類,是個衣冠禽獸。
十三年的體面,因為我的反抗,被撕裂了。
他懶得裝了,直接掄我的後頸,死死按住,拖進公寓。
嘭的一聲,身後的門被關上。
嚴序將我推在牆上,從背後貼過來,他的聲音含著笑,但我看不到他的表情:
「翠翠,我對你不好嗎?你想要離開?為什麼? 」
“別叫我翠翠!閉嘴吧你!翠翠已經死了!”
我被他按得脖子痛,不能動彈,所以咬牙切齒,聲音凶狠。
他明顯一愣,但沒有生氣,反而笑得十分愉悅,很是愜意的樣子:
「對,你就該這麼兇,像我剛認識你時一樣,牙尖嘴利,這才是我熟悉的翠翠。」
嚴序真的是畜生。
他的力氣和從前一樣大,輕易地就可以箝制住我的手,將我甩在沙發上,然後欺身壓過來,扯我的裙子。
我頭髮凌亂,像個瘋子一樣反抗,罵道:「放開我!你去死!去找別人!別碰我!嚴序你這個爛人,卑鄙無恥…”
我從來沒有這樣罵過他,也從來不敢這樣罵他。
我這人是十分可笑的,從小楊笑就說我屬彈簧,總可以往下壓一點,再壓一點,直到壓不下去,會突然彈跳起來,不要命地豁出去。
如今我豁出去了,同他徹底地撕破臉。
但他被我罵了,竟然不氣不惱,饒有興致地看著我笑,勾起嘴角,語調緩緩道:「行了,不就是結婚嗎?我可以娶你,峇裡島還是霍華德古堡,婚禮地點你來挑。
「晚宴結束後,我已經讓人把她送走了,其實只要你開口,我身邊可以沒有其他女人,翠翠你瞧我們兩個多配,就算你不要我的孩子,故意弄掉了他,我還是不捨得放手,要將你永遠留在身邊。」
我詔異地看向他,微微震驚。
他彷彿很滿意我的神情,落在我肩上的手掌微微用力,將我摁得很疼:
「你怎麼這麼壞呢?為什麼這麼壞?我將你從泥淖拉出來,洗去滿身的泥,讓你乾乾淨淨,要錢我給你錢,要贏我讓你贏,你說你為什麼這麼對我?我做錯了什麼?你憑什麼這麼對我?連小孩也不願給我生。
「我真的很生氣啊!翠翠,什麼時候你學會在我面前演戲了?跟我耍心機?我想過要給你教訓,沒狠下心而已,你知道我不是個心軟的人,我們在一起太久了,我對你付出感情,想要個屬於我們兩個的孩子,可你親手殺了他。」
從詔異中回過神來,我已然恢復了平靜,笑了一聲。
他的手從肩上移至我的脖頸,也笑了一聲:「沒關係,翠翠,我們再給彼此一次機會,最後一次機會,之前的事我認栽,你想結婚,我可以娶你,孩子不用你親自生,辦法多的是…”
「嚴哥,你說這麼多,累不累啊? 」
我打斷了他的話,嘴角的笑愈深,“太遲了,我已經不想嫁你了,我喜歡上了別人,你不明白嗎? 」
與嚴序的這場拉扯,我不認為自己會輸,但他明顯道行比我深,眼眸霎時冷了下來,看著我嘴角勾起,用拇指摩挲我的臉,暗暗用力:
「翠翠,不明白的是你,你搭過哪一班車不重要,終點我說了算,我要你乾乾淨淨地下車,懂嗎? 」
我的臉被他摩挲得有些疼,他聲音分明含著笑,我卻從那之中感覺到了令人毛骨悚然的寒意。
「嚴哥,你放過我吧。」
「不可能。」
他看著我笑,眼神溫和。
公寓的門鈴在這時響起,伴隨著辰冬一句“姐姐開門”,嚴序從喉嚨處溢出一聲輕笑,我的臉白了。
我好像要輸了。
輸的代價是,辰冬將成為犧牲品。
他甚至還沒明白狀況,就被門外那幫保鑣摁住了。
嚴序從沙發上起身,慢條斯理地扣著襯衫袖口,我拉住他的胳膊,聲音發抖:「嚴哥,是我的錯,和他無關,你放過他。」
他低頭看我,神情憐憫地拍了拍我的臉:「別怕,我總要知道是誰進了你的眼,讓你起了不該有的念頭。」
嚴序沒見過辰冬。
他是個成功的資本家,對明星唯一的關注,大概就是投資加贊助。
伊伊便是代言唐儂旗下的商品時,被他無意中看到的。
房門打開的那刻,背對著他,我摀住了眼睛,幾乎全身顫抖。
他以為我在哭。
但他不會知道,我瞬間斂起的眼神,藏著不為人知的惡念。
我控制不住地顫抖,因為這一刻我才是莊家。
我等這一天很久了。
實在太激動了。
所以當嚴序回頭看我,不敢置信道:「翠翠,原來你還沒忘掉他。」
我笑了。
忘?
忘你媽!
誰會忘掉從小一起長大的玩伴?青梅竹馬的愛人,相依為命的家人…
十三年了,我清楚記得他的每一個笑,張揚的樣子,囂張的樣子。
記得我們初到這座城市,連最便宜的民宅都租不起,吃不上飯的時候,楊笑就去捐血,因為捐血屋有牛奶和麵包拿。
我一邊哭一邊喝牛奶,說純牛奶好腥啊,好像在喝你的血。
他拍我的頭,說靠,翠翠你惡不噁心。
後來我們倆拼命找工作,什麼苦都吃,我在飯店當服務員,他到工地搬磚扛水泥,我十八歲,他十九歲。
他曬得跟塊炭似的,笑起來就牙白,還跟我吹牛,說翠翠等哥以後賺大錢了,去商場給你買貂。
我和楊笑,從小一起長大,穿開襠褲就認識了。
他說永遠不會丟下我,走天涯海角都帶我一起。
我信了。
可是後來他死了。
沒關係,辰冬還在,他們眉眼多麼相似。
5
我,何菲兒,知名服裝設計師。
人活在世,就像洋蔥一樣,總愛一層層包裝自己。
但也總有一些人,喜歡扒別人的皮,揭別人的短。
我也曾經被人扒過,扒來扒去,無非就是我原名叫何小翠,曾經在大飯店當服務員,因此認識了唐儂的嚴總,入了他的眼。
其實我很期待被人繼續扒下去,但不知為何,他們好像能力有限,扒不出楊笑這個人。
楊笑,以及我們從小長大的那個地方,無人提及,就這麼逐漸在我記憶裡腐爛。
前幾年我的工作室出過一個系列服飾。
名叫“原野糜爛”。
圈內稱這是我設計出的最詭譎的作品。
天馬行空的想像,將黑白和濃重色彩運用到極致,破碎的圖案像是寓意著死亡,被人稱細思極恐。
正因如此,原野系列賣得不好,只有小部分受眾者。
策劃宣傳時公關部問我創作靈感,我坐在會議室的主座上,對她們道:「我出生在一個很落後的小村莊,這些年我經常做一個夢,夢裡我又回到了那個地方,在無邊無際的草地一直走。
「我走了很久很久,直到躺進草地之中不想再走了,然後我逐漸死去,腐爛,眼睛變成死魚眼,皮膚潰爛,很多蟲子在我身上爬來爬去…”
會議室很安靜,她們睜大眼睛看著我,我繼續說:「但是我覺得好舒服啊,風吹草動,世界好像從來沒有這麼安靜過。」
這段話並沒有被採用,因為她們說太暗黑太驚悚了。
我並不介意,在會議室只剩我一人時,站在了窗邊,遙遙望著這座繁華的城市。
沒人會在意那種破地方。
一個南方城市的小村莊,落後,貧窮,愚昧,不知教化。
上世紀九十年代,這種地方很多,而我恰好出生在這裡。
一個重男輕女的村莊,家裡如果女孩多了,可能剛生下來就會送人。
附近村鎮只有一所學校,通常讀不到國中,女孩就會輟學,打幾年工,十七八歲的年齡開始說親,匆匆嫁人。
這是大多數女孩的命運,人人習以為常。
沒人告訴我們生存的意義,教我們抗爭和自我救贖,什麼是教化?教化就是聽父母的話,活著就是為了吃喝拉撒。
落後的地方,也是罪惡容易滋長的地方。
聽起來像是天方夜譚,我不會隱瞞,我出生在這裡,我叔叔是個強姦殺人犯。
他鎖定目標,蹲守流竄,不知犯了多少的案子,最後一次殺人拋屍,終於被警察盯上了。
我七歲時,正是他被抓的那一年。
晚上偷聽父母講話,聽到我的爸爸對媽媽僥倖道:「警察沒證據,那幾天剛好下了大雨,只要扛住了不招,就不會被槍斃。」
暈黃的燈泡下,他們的臉有些看不清。
他們不在乎真相,不在乎被害的女孩,抱怨著警察,擔心親人。
而我的叔叔,果真扛住了,他被打得差點死掉,硬是沒有認。
於是殺人罪不成立。
我七歲時他坐了牢。
我十七歲時他表現良好,一再減刑,最後完好無損地出獄了。
嬸嬸帶著堂弟還在等他,一家團聚。
人最開始相信正義,可是經過後來父母不斷的洗腦,我居然也逐漸疑心叔叔是無辜的。
他「鬼迷心竅」犯了錯,但罪不至死,警察想要屈打成招,給他安上殺人的罪名。
我年幼的弟弟呸了一聲:“壞蛋警察!”
我在楊笑家裡玩時,告訴他姐姐楊歡,我叔叔沒有殺人,他是無辜的。
一旁的楊笑像看傻逼一樣看我,罵道:「你有病吧,誰不知道他殺了人,沒被拉去槍斃真是便宜他了。
“何小翠,你也該拉去槍斃,你叔叔是殺人犯,你包庇他。」
那年我十一歲,楊笑十二,我們兩個是鄰居,從小一起長大,但我們倆關係不好,常吵架。
我去他家玩通常都是去找他姊姊楊歡。
楊歡姊姊比我大了五歲,她國中沒念完就輟學了,在鎮上的紡織廠打工。
她喜歡穿好看的裙子,會編漂亮的手繩,兩條烏黑整齊的辮子,笑的時候會摀嘴。
我以前常常想不通,楊大爺歲數那麼大,就是個養羊放羊的老頭,整天樂呵呵一臉褶子,怎麼會有楊歡和楊笑這對樣貌端正的女兒和兒子。
我沒有見過他們的媽媽。
楊笑也沒見過。
聽說他們的媽媽很年輕,是人販子從外地拐來的女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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