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还不是最重要的,我一路揣着异妖册升级打怪,打到半路发现一个让人头皮发麻的事,异妖册的隐藏卷轴里,还有一个名字。
第一百零八名异妖——河妖连姜。
异妖册作为炼妖容器,比不上尸水河如寒冰地狱一般,然而却比尸水河更坑爹。
慕容昭当年的设定是,异妖册里的妖,每一个都有独立单间,独立封锁。
那是一个完全空白,寂静的世界,在里面的妖不用受任何痛苦,甚至可以完全幻化成自己想要的世界,想玩就玩,想睡就睡,想跑就跑。
听起来很美是不是,但聪明如我,觉得完全就是自我欺骗。
在梦境里不死不灭,亘古不变,你以为的活着,其实都是一场空,永无止境。
庄子曾经说过-- 「吾生也有涯,而知也无涯。」
这样的无涯,这样的活着,有什么意义呢?
在我成为妖的很多很多年,我十分伤心。
祸事是我闯下不假,我也在积极补救,沒有逃避。
可是连柳公也不肯给我机会。
他难道不知我已经是妖了,妖是有邪性的,沒有例外。
与同类相残,屠灭他们,克制着体内那股嗜血的冲动,忍受着千年的孤独与寂寞……结果他想挖坑给我埋了。
就不怕我妖性大发尬蹶子吗?
有一段時間,我极其消极,对异妖册之事很不上心,知道我的名字也在上面,还罢工沉睡过。
我睡了一百年,醒来后发现有妖物在我睡觉期间冒了头,作了恶。
柳公临别时曾摸着我的头说: 「連薑,你是好孩子,待你收录完了妖,将册子送去不周山,阿公给你安排了一个最好的去处。’
我信他個鬼,他给我安排的去处是异妖册,并且永远地将我镇压在不周山下。
我伤心过后,消极怠工地睡了一百年,醒来后突然觉得无比寂寞无比孤单。
长生不老,不死不灭,真的是好事吗?
我看过朝代变更,沧海桑田,人间百态……永生的意义是什么呢?
我是白发白身的妖怪,我的脸是鱼鳞状,身体像恶心的泥鳅一样滑,手是蹼状的,还有一条光秃秃的白尾巴。
我没有跟大头说实话,做妖一点也不好,我的眼里没有色彩,看到的全是黑白。
我的鼻子闻不到花香,舌头尝不出味道,感知不到痛楚。
只有附身在人类身上,才有活着的感觉。
所以后来我有了很多的名字。
叫过春香、秋月、菀宁、温卿、简云兮……
还叫过赵小娟、卢小果、张红霞……
有过朋友,有过家人,最终都是生老病死一捧灰。
后来我越来越孤独,越来越寂寞,更习惯附身于那些父母双亡无牵无挂的人身上。
比如这个王知秋,从小在福利院长大,孑身一人来到陌生城市上学,又死于一场车祸,被我附了身,延续她的人生。
除了慕容昭,我后来也差点爱上过别人,就像他曾经说的--疗饥于附子,止渴于鸩毒。
人生太漫长了,我太寂寞太孤单,当有一个男人看到过我的真身,没有被吓跑,而是坚定地去拉了我的手,我感動了。
但那又如何呢,他会老,會死,会消失于轮回。
我于是更加寂寞了。
张大头说:「那有什么,你可以去找他的轮回转世,继续跟他在一起。」
这想法很傻,他不知阴曹地府六道轮回究竟是什么,入了转生道,生死受胎,洗干抹净,再也不是当年人。
现实就是这么残酷,我曾经也以为可以去找慕容昭的轮回,可笑的是我寻遍了六道,翻遍了四海,终于意识到柳公说的形神俱灭是什么意思。
慕容昭,和历史长流中的胤都一样,永永远远地陨灭了。
没有轮回,什麼也沒有,千秋万代,四海列国,永远不会再有慕容昭这个人。
後來,我明白了柳公的用心良苦。
沉睡在异妖册,镇压在不周山,是河妖连姜最好的下场。
妖总是在不断成熟的,我已经活得够久了,在幻境中回到大秦胤都,回到司宫,回到慕容昭和师兄师弟身边,是我最好的归宿。
从前我对这种自欺欺人嗤之以鼻,在我成为一个历经沧桑,心态成熟的老妖之后,迫不及待地想回胤都了,哪怕一切都是假的。
3
那个运气有点衰的池骋最近经常来殡葬店。
他老爹的身体好多了,度假山庄项目虽然不做了,但是把地皮卖了出去。
据说是低价卖给了相关部门,准备搞个英烈公墓。
不得不說,经商之人,脑子总是异常好用。
经过这一连番的糟心事,他家算是元气大伤,但瘦死的骆驼终究比马大。
我問他: 「你妹最近忙啥了?」
他道:「婷婷加入了什么古筝协会,担任了副会长,每天忙着各处指导参赛,我都不知她什么时候学会的古筝,以前对她关心实在太少,现在想坐下来聊聊都没机会,她太忙了。」
我心道,呦呵,这小日子过得还挺滋润,也没说来感谢我一下,可见是个没良心的。
我和池骋一人一张小板登 坐在店门口晒大阳,嗑瓜子 ,聊八卦
从鬼怪文学,聊到党的十九届会议精神。
我觉得这小子不错,有 「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,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」的气势。
他說: 「王知秋,我看你第一眼就知道你不是普通人。」
我有些高兴: 「从哪看出来的,气质还是美貌?」
他說:「从你敢把一个盒卖五万看出来的。」
我吐了嘴里的瓜子壳:「肤浅,要不是我那个盒,地中海早就被趴在他背上的那个女鬼弄死了。」
「所以你到底是什么人?」
这家伙长得很不错,脸部轮廓干净,线条分明,浓眉微挑,眸子漆黑,此刻正一本正经地看着我。
我想了想,道:「你妈妈没教过你吗,不要去深究别人的隐私,这样不礼貌。」
他于是没再追问,沉默了一會兒。
我觉得他怪怪的,但又说不出来哪里怪,反正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。
晒了会儿太阳,他又跟我说起另一件事。
说是他大一那年过生日,随朋友出海游玩,半夜在游轮上看星星,发现深海里有东西在游。
当时夜色浓重,海里那一抹白像一道荧光,他拿出望远镜,看到那东西很像人的雏形,但又不像人,因为沉浮入海时,它有一条长尾巴。
后来那东西似是注意到了他的窥探,竟然将头浮出水面,直勾勾地盯着他笑。
那是一张苍白诡异的脸,翻着阴森可怖的白眼珠,冲他龇牙咧嘴,露出一口尖牙。
池骋说他后来经常做噩梦,梦到那东西变成一个尖牙利嘴的女孩子,盯着他笑,然后张开满嘴的牙,每次醒来都是冷汗淋淋。
他說:「你见多识广,知道那是什么东西吗?」
「你认真的吗?」
「當然,我确定真的看到了那东西。」
「中国古代传说中的鲛人实际上已经灭绝了,你说的这个海底生物如果真的存在 ,可能是某种未知海怪吧。」
池骋深以为然,又問我: 「那个梦是怎么回事?」
我盯着他笑得意味深长:「日有所思夜有所梦,你一定是口味太重,垂涎人家美色来着,你爱上它了。」
「……王知秋,你很幽默。」
「……呵呵,我这人除了嘴损了点,性格是蛮幽默的。」
又是一阵冷场,我寻思自己是不是真的太损了,于是转移话题,问他那个跑了的女朋友追回来没。
他看了我一眼,沒說話。
我于是了然,又劝他:「男人嘛,要想生活过得去,头上必须有点绿,有道是海纳百川有容乃大……」
話未說完,大概是把他戳痛了,他无奈地起身,站起来看我。
嚯,好傢伙,一米九的身高,身材挺拔,背对着光,浑身散发光芒。
更重要的是他身上的衬衫少扣了两颗扣子,露出小片光洁诱人的皮肤。
我王知秋活了两千多年,什么样的没见过,于是咽了咽口水,嚷嚷道:「干啥啊 ,把我当什么人了,赶紧坐下,挡我光。」
他没理会我的胡咧咧,看了一眼街上 ,道:「王知秋,天氣這麼好,我带你去游乐场玩吧。」
我低头看了眼脚上的拖鞋,灰不溜秋的牛仔裤,闻了闻连续穿了三天的卫衣,又透过玻璃门看到自己随手挽起来的头发。
额前散乱的碎发,被太阳晒得发红的脸,迷离的眼神。
虽然很邋遢,但架不住他眼瞎呢。
我怀疑道: 「你女朋友跑了,所以你想泡我?」
「……没有。」
「你想睡我?」
「……不是。」
「你想跟我探讨人类的起源,生命的奥义,情感的真谛?」
「……就不能有点别的目的吗?」
「你骚气外露,我想不出还能有什么目的。」
池骋很无语,起身去了路边停着的那辆据说很值钱的豪车,开走了。
我蹺著二郎腿,嗑著瓜子,眯着眼看太阳,现在的年轻人, 太轻浮,远没有我们那时候纯情。
说起纯情,记忆恍惚了下,倒令我想起一道青衫玉立的影子,那眼神纯粹的少年郎,眼睛下有一颗小小红痣,分外鲜活艳丽。
干净与妖冶的撞击,每每想起,眼泪不争气地从我嘴里流了出来……
哎呀,不能再想了,有点馋。
我吞了吞口水,没人跟我聊天了,有點無聊,索性关了店门去另一条街的古玩店找张大头去了。
週末,街上还挺热闹。
到了古玩店才发现店里更热闹。
张大头正和几个年轻漂亮的妹妹围在柜台,有說有笑,嘴都快咧到耳门子了。
笑声隔老远都能听到,十分放浪,令我鄙夷。
推门而入的时候,大头眼前一亮,揮了揮手,遣散了那几个妹妹。
「不聊了不聊了,我来生意了。」
几个女孩心有不甘,其中一个黄头发妹妹还撒娇地晃了晃他的手:「張潤澤,晚上跟我们一起去吃火锅吧,我好久都没见到你了。」
大头模棱两可地将她们送出了门:「再说吧妹妹,我最近有点忙。」
等人都走了,我坐在柜台里面,捏着嗓子学黄头发撒娇:「大头哥哥,最近忙啥呢都没时间去看人家。」
他咧着嘴笑,挤坐在我旁边,勾肩搭背,神神秘秘: 「姑奶奶,你跟那小白脸发展到哪一步了?」
啥?
我反应了一下,知道他说的是池骋,弹了他的脑门: 「我都一把年纪了,别给我制造绯闻啊。」
「別裝了,我看到好几次了,你们俩坐在一起嗑着瓜子聊着天,我都没好意思打扰,他看你的眼神都不对,肯定是有情况。」
我認真地想了想,又结合了今天发生的事,深以為然:「可能吧,他想勾搭我来着,被我义正词严地拒绝了。」
「……怎么勾搭的?」
「想约我出去玩,去游乐场。」
「你怎么不去,我记得你挺喜欢去那种地方的。」
「淦,怎么不去你心里没点数吗,上次咱俩一起去玩大摆锤,下来后你吐得呀,我恶心得三天没吃饭,一想到那种地方就浮现出你作呕的样子……」
話未說完,大头应该是面子挂不住,突然一拍桌子,嚴肅道: 「我就知道那小白脸没安好心!觊觎你的美貌!」
「…」
柜台有个小镜子,我拿起来照了照自己的脸,早上没洗,也没化妆,眼角有粑粑,脸上有雀斑。
我很不自信地问大头: 「真的美貌吗?」
大头伸手把我的眼屎扣了下来:「要相信自己知道吗,你是最美滴。」
我很感動,一把搂住他的脖子,险些勒死了他:「不愧是我亲手养大的孙子!」
大头原名叫张润泽,确实是我亲手养大的孩子。
4
一九六七年,南方乡下农村,我俯身在一个上了吊的女孩身上。
那女孩叫张红霞,二十岁,父母早亡,有个哥哥相依为命。
哥哥叫张红兵,大她十岁,是个木匠。
兄妹俩从小吃尽了苦头,张红霞特别能干,养鸡喂猪,下地插秧,晒得一张脸又红又糙。
因她手脚麻利,性格又好,早早地有媒人上门说亲,是同村唯一的大学生赵家齐。
赵家齐才十七岁,还在上大学,長得眉清目秀,内敛老实。
之所以提亲,说得好听点是因为他娘李翠萍喜欢张红霞。
说得难听点是因为他家太穷,张红霞能干,哥哥又是村里唯一的木匠,指望他们帮一把赵家齐。
为什么帮呢,因为赵家齐年幼丧父,李翠萍一把屎一把尿地拉扯大,好不容易供他读了大学,她这个当娘的不争气,去山地里采棉花摔了个半身不遂。
李翠萍躺床上无人照顾,赵家齐请了几个月的假,最后实在没办法,给他娘说打算退学不念了。
李翠萍又哭又骂,打了他几巴掌,嫌自己拖累了他,要喝农药自杀。
母子俩闹了好几天。
那时候张红霞家和他们家是邻居,自从知道这个婶子摔伤了不能动弹,时常过去帮忙照看。
赵家齐是大学生,握惯了笔的手又要做饭又要洗衣,有几次李婶子拉在了床上,一身屎尿,都是红霞帮忙。
后来李翠萍和儿子一商量,托媒人上门说了亲。
一舉兩得,如果张红霞成了她们家的儿媳妇,赵家齐可以继续去读大学,李翠萍也有人照顾。
这样的亲事,哥哥张红兵反对了。
他劝张红霞不要犯傻,且不说后半生要一直照顾个瘫痪的婆婆,他们家一穷二白,吃苦受累守出个有本事的大学生也就罢了,万一人家到时候出人头地嫌弃她呢。
哥哥的劝她听不进去,少年眉清目秀,与村里那些粗糙小伙子都不同,赵家齐还私底下找了她,拉着她的手说: 「红霞姐,你放心,我绝对不是那种没良心的人 ,等我大学一毕业,咱们就结婚。」
张红霞的脸瞬间红了 , 心如小鹿乱撞。
后来谁劝都没用,赵家齐去了城里上大学,暑往寒来,张红霞数年如一日地照顾着准婆婆。
任勞任怨,无悔付出,赵家齐的学费也是她攒了卖猪钱交的。
就像你们看到的电视剧一样,张红霞是个淳朴单纯的傻姑娘,有一年冬天她给赵家齐缝了新棉袄,又因赵家齐有段日子没回家,第一次去了城里大学找他。
她大包小包,好不容易找到了家齐的学校,操着乡下口音问东问西,终于站在了赵家齐的面前。
张红霞高兴地去拉他的手,告诉他带了很多吃的给他,还包了饺子,还有她亲手缝的棉袄,可暖和了。
可赵家齐将她拉到了偏僻的地方,面色不善让她赶紧回去,还把那棉袄塞进了她的蛇皮口袋里,推着她出了校门。
张红霞看了看自己身上的棉袄、棉鞋,为了来看他,她特意穿的红色,鲜艳且俗气,跟那些面容白净穿着洋气的女大学生比,实在丢人。
她很听话地准备回去了,并且暗下决心再也不去城里找赵家齐,免得给他丢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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