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是有个长得很漂亮的女学生看到了她,热情地跑来问赵家齐她是谁。
赵家齐说:「是我姐。」
……
哎呀,接下来的事儿我实在不想讲了,小说电视剧大家都看过吧,艺术来源于生活。
赵家齐毕业后留在城里工作,娶了城里大学生老婆,还把瘫痪的李翠萍接走了。
他给了张红霞一笔钱,说是这些年照顾他娘的辛苦费,反正是薄情郎痴情女,邻里议论纷纷,张红霞上吊自杀了。
她前脚刚咽气,我后脚就上了她的身,在房梁上翻了个跟头,把脖子从绳圈里取了出来。
别问我为什么不救她,且不说我活了千多年,看透人情冷暖,生命轮回。
像你们不插手动物界的食物链一样,酆都鬼城也是有规矩的,我们不能插手人类的生老病死。
总之我成了张红霞,从屋里走出去的时候,谁都不知道皮囊之下是一只妖。
村里人都说张红霞自从被赵家齐抛弃后,性格变得孤僻,古古怪怪。
实际上那群爱嚼舌根的老娘们,都被我借机整过一遭。
借用了她的身体,总要帮她做些事情的。
她哥哥张红兵后来很发达,赶上改革开放的好年代,从一个给人打家具的木匠,成为地方最大的家具厂老板。
我成了张红霞后,在村里待了一段时间,后来去城里饭店给人打工,好巧不巧地还遇到过赵家齐和他怀孕的太太来吃饭。
那场景叫一个尴尬,我素来是恩怨分明的人,于是出手给了赵家齐一点小小的教训。
这教训就是,张红霞伺候了他娘三年,我让他也瘫了三年。
出来混总是要还的,然而人性总是经不起考验的,他瘫了才几个月,那个有钱的城里老婆就抱着孩子,义无反顾地回娘家了。
绝望之下,他似乎又想起了张红霞的好,竟然托人来找我。
我冷笑着骂了他一句——「狗 ri的。」
如此过了几年,张红霞始终一人,终身未嫁。
哥哥张红兵也被我渐渐疏远了。
他对张红霞来说是个好哥哥,但对我来说不是,三番四次地来骚扰我,逼我相亲嫁人。
我搬了几次家,终于在四十岁那年彻底摆脱了他,断了联系。
无语的是,在张红霞五十岁这年,她那不靠谱的哥哥又找到了她,看她日子过得不错,塞给她一个三岁的男孩。
那男孩叫张润泽,是张红兵的孙子。
家里有钱了也不见得是好事,张红兵成为家具厂大老板后,依旧艰苦朴素,但娶了个败家子老婆,生了个败家子儿子,又娶了个败家子儿媳妇。
三人合力把他的家具厂败没了,然后媳妇跟他离婚了,儿子因打架斗殴抓进了局子,儿媳妇也改嫁走了。
唯一的孙子张润泽才三岁,而张红兵已经六十多,还欠了一屁股家具厂的债。
辗转找到了妹妹,把小孩一塞,说托她照顾一段时间,结果没再接回去。
一九八五年,土地资源贫乏,东三省灵异事件层出不停,火葬开始推行。
那时我在城里开了第一家殡葬店——红霞殡葬。
刚开始生意惨淡,到了一九九七年火葬全面实施,我的生意好得一塌糊涂,不得
不坐地起价,被人骂黑心老板。
九九年,三岁的张润泽来到我身边,胆小、生疏、敏感。
他很有礼貌,奶声奶气地叫我红霞姑奶奶。
他是被我养大的,因刚来的时候营养不良,头比较大,我唤他——大头。
我们一起生活了十五年,在他十八岁时,张红霞六十七。
我寻思着他已经长大成人,而且张红霞六十七了,一直不老也不是个办法,所以在一个清晨,不声不响地脱身了。
我从不会在一座城市久留。
后来我来了现在这座城,四处游荡,在街上看到因车祸死亡的女大学生王知秋,她倒在血泊中,瞪着眼睛看着我。
我帮她合上眼睛,遂上了她的身。
大学毕业后我留在了这里,又开了一家殡葬店——知秋殡葬。
詭異的事情發生了,在我来到这座城市的第七年, 一个如往常一样的早晨, 拎着豆浆包子来店里开门,大老远就看到一个板寸头、單眼皮、痞里痞气的帅小伙,背着大背包,雙手插兜,百无聊赖地踢石子。
我一看那阵仗,二話不說,撒腿就跑。
他一看那阵仗,二話不說, 撒腿就追。
我跑,他追,我插翅难飞。
也不是跑不过,主要是大白天在街上不好施展消失术,二来他腿长。
张大头从小就是体育尖子生,当然也不排除是被我拿拖鞋追出来的。
总之那天,我累成了狗,他背着大背包, 一脸兴奋地在我面前原地跑步。
「姑奶奶,跑呀,继续跑呀。」
那副贱兮兮的得意样子,不愧是我养大的孙子。
我原是大意了,大头跟我生活十五年,从前总觉得他年龄小,很多事不避讳,让他小小年纪就见过鬼,打过黄鼠狼精,还处理过一次尸变……那时候手机还不流行,他有时候缠着我一起玩,我就把他扔进镜台看「电视剧」。
我们还一起去舞厅跳恰恰、吃肯德基、喝哈啤、打游戏……
我从前说慕容昭是个教育跟不上的师父,而我恰恰与他相反,我是教育太超前的姑奶奶。
我家大头从小见多识广,历史学得甚好,古玩文物鉴别手到擒来,就是学习成绩不行,每次考试倒数第一。
他考了倒数第一的那天,我会拿着拖鞋追打他一天,次数多了,导致他学校的体育竞跑回回拿冠军。
后来他高考结束,成绩也是一塌糊涂,我问他将来有什么打算,他说在我店附近开个古玩店,然后给我养老送终,等把我熬死了再继承我的殡葬店。
为了给他个惊喜,我第二天就死了。
现在的孩子太难搞了,我甚至不知道他怎么找到这里来的,又是怎么找到了「知秋殡葬」,又是怎么一眼就认出藏在陌生皮囊下的我的。
其实他早知红霞姑奶奶不是普通人,毕竟我那时候六十多了还很年轻。
总之大头又留在我身边了,还在隔壁一条街开了家古玩店,生意出奇地好。
张大头长得痞帅痞帅的,又能说会道,喜欢他的女孩子很多。
隔壁大学的漂亮女学生、旁边开服装店的女老板、有过一面之缘的客户姐姐……看到他都是两眼放光。
大概是他身上有种随遇而安的懒散气质吧。
虽然讨女孩喜欢,我家大头却不是渣男,这一点应该跟我的教育有关。
在他很小的时候我就告诉他,感情是很可贵的东西,不可糟践。
他也认真谈过一个女朋友,我记得那个女孩叫周妮妮,本地人,家境殷實,长得也漂亮。
他们俩谈了一段时间,女孩特别喜欢他,家长也比较开明,提出要见他一面,还要给他们房子车子结婚用。
普通人梦寐以求的事,他竟然拒绝了,接着就跟人家分了手。
周妮妮哭得眼睛都肿了,我知道后有点摸不透, 上门去问他。
我說:「大頭,你要搞清楚,你的身世跟孤儿也没区别了,这么好的女孩子都不要,你想什么呢,可不要做令自己后悔的事。」
結果他說:「姑奶奶,谈恋爱可以,但我是单身主义者,这辈子不打算结婚的。」
我坐在地上抱住他的腿: 「我的侄孙呦,你可不能跟姑奶奶学啊,咱们老张家的香火不能断在你身上,你可以不结婚,但你得生孩子,不然我对不起我那死去的大哥……」
「行了王知秋,打住吧。」他說。
我立刻起了身,拍了拍屁股走人了。
我一个活了两千年的妖怪闲得淡疼关心人类的繁衍问题。
我一向要求自己少和人类产生羁绊。
张大头谈不谈恋爱,结不结婚,压根不重要,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活法,生老病死,人生几十载,开心最重要。
很简单的道理是不是。
如果能顺利找到那头魈,我就会真的走了,大头届时是我在这世间唯一的牵挂。
你看,这就是与人类产生羁绊的后果,我吃了那么多的教训,仍是不长记性。
漫长的岁月里,往往留下的那个才是最难过的。
张大头是我养大的,平日里再装得没心没肺,与我感情也是深厚。
我有一年愚人节想跟他开个玩笑,故意在店里装死,还留了张纸条——恭喜大头喜提第二家殡葬店。
结果他来了,看到纸条脸都白了,跪在地上抱起我的「尸体」,身子抖,声音也抖 , 眼泪蹭到我脸上。
他說:「……姑奶奶,这次我要去哪儿找你呢,我去哪儿找你,你告訴我。」
哽咽,失聲痛哭,绝望……那感情丰富得令我心头一颤,我顿觉心塞,这小子太重感情了,对我而言并非好事。
当时他哭着哭着,擦了擦眼淚,惶恐如孩童:「你别想丢下我,我明天就把店盘出去,我能找到你,七年不成就找十四年, 十四年不成找一辈子。」
我特么立刻翻了个白眼:「別愛我,沒結果,除非你能活過我。」
张大头喜极又泣,那么帅的一张脸,哭成了狗,差点将我勒死。
「你下次再想走,好歹打声招呼,提前说一声,搞得我都没给你准备寿衣。」
这次是真翻白眼了。
我想改天还是要劝劝大头找个女朋友结婚生子的。
谁知我还没开口劝,他反倒先劝我了: 「以后别跟那个池骋走这么近了,我感觉这家伙有点邪门。」
「哪里邪门?」
「咱们才认识他多久,通过他抓了条虬褫,又抓了个飞头獠子,敢情妖怪都跑他身边去了,我觉得不对劲,世上男人千千万,没见过他这种吸妖体质。」
我开心地说:「好事啊,这么看来池骋是我的福将,我之前一百年都等不到一个正经的妖,如今一口气抓了俩,如果通过他能抓到最后一只躺,我该给他送个锦旗,锦旗上写三个大字——么么哒。」
大头看我侃侃而谈,眼神微动: 「姑奶奶,你能等我死了再去抓那只明吗?」
「为啥?」
「我又不打算结婚,也不生孩子,将来没人给我送终怎么办。」
「是啊,我最近也一直在琢磨,你要不还是成个家吧,不然我走得也不安心,总觉得你老了以后会像门口的龅牙哥在街头乞讨。」
龅牙哥是个精神有点问题的流浪汉,平时固定在这条街乞讨,我每次来找大头,总能看到他,有时大头会买碗面给他吃。
不过最近两次没看到他了,我顺口问了一句: 「怎么最近没看到龅牙哥?失踪了?」
大头看了一眼门外,不明所以: 「不知道,没注意。」
接着又起身要出去:「姑奶奶,我去给你买奶茶,要粑粑味的吗?」
我随手捞起桌上一个摆件砸他,他预料之中似的蹦跶老高,笑得猖狂--
「哈哈哈,說錯了,是啵啵味,不是粑粑味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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