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33 岁,我打算嫁人了。”
时装周秀场,面对媒体采访,我微笑以对。
所有人的目光汇聚在台下,聚光灯照亮的地方,是唐侬集团的行政总裁严序。
众所周知,我二十岁跟了他,是他唯一公开过的女朋友。
但很可惜,严总做惯了庄家,没人能掌控他。
他深沉的眼眸望向我时,表情一如既往的淡漠。
我嘴角勾起,亮出了手上的戒指,温声笑道——
“昨天,我答应了辰冬的求婚,希望大家祝福我们。”
1
时装周的盛宴结束后,我和辰冬的恋情,瞬间冲上了热搜。
想来也是,我大了他整整十岁。
一个当红的流量小生,一个知名的服装设计师,再加上唐侬背后那位只手遮天的主,可谓是赚足了话题。
众所周知,我二十岁跟了严总,能混到今天这种地位,全靠他提携。
前些年我在行内小有名气时,有家时尚杂志做专访,为了赚噱头,拿我和严序的恋情做文章。
我还记得文章标题是——
【永不止息的爱,是何菲儿最好的名牌。】
那年,我创办的服装品牌,崭露头角,强势登录时尚圈。
其中自然少不了唐侬旗下的各大商超做宣传,连他们的影院系统和广告业务,也着重对品牌造了势。
我,何菲儿,在认识严序之前,仅是他朋友开的饭店里的服务员。
认识他之后,全然被他接管了整个人生,他送我去读书,学服装设计,考工商 MBA。
一步步地往上走,直到功成名就。
如今的我,有自己的公司,旗下品牌覆盖全国顶级卖场,偶尔出的高端限量版,在名媛圈内深受追捧。
当然,我是她们所有人的朋友,也是她们当中的一员,年龄与我相当的叫我一声菲儿,年龄比我小的,则亲热地叫我菲姐。
很明显,我在圈内人缘很好。
但最开始的时候,可不是这样。
严序送我去读书的时候,我已经是他的人了。
他给我买公寓,送珠宝,带我参加各种酒会、拍卖会。
所有人表面客套,因为畏惧他的实力。
背地里对我诸多暗讽,实则既瞧不起我的出身,也瞧不起我这个人。
她们都说严总被下降头了,为了个不入流的饭店服务员,连安娜小姐的面子也不给。
程安娜,不仅是恃靓行凶的美艳大明星,还是有钱人家的千金大小姐。
我记得那会儿我还在学服装设计,晚上被严序带去参加一场酒会。
他在酒桌的生意场上攀谈,神色淡薄。
我因为肚子饿,经他许可,独自下楼去自助沙龙拿点心吃。
程安娜便在此时,摇曳生姿地走过来,将一杯红酒“不小心”洒在了我身上。
“对不起。”她笑容明艳,没什么诚意。
“没关系。”我息事宁人,不愿惹事。
然而紧接着,她纤纤玉指又接过身旁一位富家千金递过来的红酒,从我头顶浇了下去。
她唇红齿白,笑得明目张胆,“现在有关系了吗?小翠。”
周围哄堂大笑。
我知道,即便我穿着价值不菲的礼服,戴着昂贵的首饰,即便我妆容美丽,因上过礼仪课仪态大方,骨子里仍摆脱不了我原叫小翠的事实。
所以她们笑的时候,我没有笑。
我转身拿起桌上一杯红酒,迅速地从程安娜头顶浇了下去。
“现在还是没关系,安娜。”我认真道。
没人料到我会动手。
毕竟在她们眼中,我出身卑微,只是严序心血来潮的一个玩物罢了。
甚至他们暗中开了个赌局,赌严总什么时候会玩腻,将我给甩了。
程安娜厌恶我,因为她家与唐侬有生意上的往来,彼时严序的外公严鹤瑛老先生还活着,与她父亲有意向联姻。
严家同龄的小辈,长孙严育已经结婚,老二定居国外搞学术,老三严凯伦风评不好,是个浪荡子。
其余几个不受重视,放眼望去,自幼在外公身边长大的严序,最受瞩目。
严序原本姓邵,父亲是台湾同胞,后来移民去了澳洲。
四岁时父母离异,母亲带他回了国。
严鹤瑛有三个儿子,却只有他母亲一个女儿。
回到严家不久,他母亲患癌去世,之后严鹤瑛便为他改了姓,带在身边当亲孙子养着。
彼时风平浪静的严家,还未意识到什么。
直到严序留学回来,以股权渗透唐侬,雷霆手段拥有了集团最高决策权,严家人才后知后觉,老爷子的心思早就昭然若揭。
正因如此,严序是程家联姻的必然人选。
程安娜没有想到,我敢拿红酒浇她。
她给了我一巴掌。
我迅速反击,也给了她一巴掌。
我们扭打在一起,扯头发,抓脸,连带着桌上精致的红酒杯,哗啦啦地一地殷红。
好在,周围的人顾忌着我是严序的女人,只是拉架,没有动手帮她。
直到严序的身影出现在楼梯处,这场闹剧才平息下来。
论起打架,程安娜绝非我的对手。
毕竟我从小摸爬滚打,不知教化,是小村庄走出来的野蛮人。
所以虽然狼狈,但除了脖子被她抓了下,我一切都好。
她就不一样了,盘起的长发被我扯得凌乱,拽掉了几缕,脸上挂彩也很严重。
现场的状况便是,程安娜被人搀扶着,哆嗦着用手指我,控诉我,哭得凄惨。
我站在原地,高抬下巴,倔强地看着她。
楼梯处的严序,在众人神色各异的目光下,轻笑了一声。
他簇新的衬衫领口微微敞开,衣袖随意的卷到小臂处,手指漫不经心地点在扶手上,望向我的神情似笑非笑。
一向不苟言笑的人,竟显得心情愉悦。
他不会意外,因为他早就知道我张牙舞爪的样子。
无论我是何小翠还是何菲儿,无论我身在何处,永远都不会是吃亏的那个。
从认识他开始,便是如此。
那晚我们从酒会离开,公寓内他用棉签帮我擦拭脖子上的抓伤,我推开了他的手:“不用了,又不疼。”
他神情就这样一点点地晦暗起来,然后起身,站在我面前,慢条斯理地摘下腕上名贵的表,又慢条斯理地解开衬衫扣子。
暗调的灯光将他的身影拉长,他俯身下来,摁住我的身体,也摁住我的两只手,全无斯文模样。
严序吻我的时候,动作汹涌,我没有招架之力。
男人和女人,力量的悬殊如此之大,这是造物主的不公,生来让我处于劣势。
男人从来可以用他的力量轻而易举地伤害到一个女人,只要他想。
而女人面对伤害时,往往只有求饶的余地。
放过我,或者,轻一点。
我是女人,我处于劣势,所以我选择乖乖听话。
严序很满意我的乖乖听话,他亲吻我的头发和脸颊,耳鬓厮磨,总会低声问我:“翠翠,你想要什么?”
2
翠翠,你想要什么?
最开始,我穷怕了,跟他说想要钱。
他给了我一张银行卡。
我在 ATM 机不停地取钱,揣在怀里,眼眶滚烫地走回我和杨笑的出租屋。
那天下着大雪,我看到我们的出租屋内一片狼藉,东西撒了一地。
哦,我想起来了,我男朋友杨笑,做生意欠了别人一大笔钱,跑路了。
他到了火车站,才想起给我打来一个电话,说翠翠,你过来,我带你一起走。
凌晨二点,我收拾了东西,拼了命地往火车站跑。
到地方之后,发现大批的警察拉起了警戒线。
听人说,几人持刀行凶,在火车站外将一年轻小伙砍死了。
地上有很多血迹,围观人群心有余悸,说太惨了,小伙子在地上爬,伸手去够他的手机,他们便将他的手砍了下来。
短短几分钟,人就成了血肉模糊的一摊。
我没有找到杨笑,因为我清楚地知道,他死了。
他欠了一个大老板很多货款,还不起,老板说了会要他的命。
我失魂落魄地走在街上,给严序打电话:
“喂,严总,你还要我吗?”
午夜街头,严序开车找到了我,将我带回了家。
我抓住他的衣领,在他怀里瑟瑟发抖,我想不明白,我如此弱小,哪来的底气反抗和骄傲。
明明他之前说过,他愿意给我一笔钱,只要我离开杨笑,以后跟着他。
有了那笔钱,杨笑就不会死。
可我这么蠢,我太年轻了,一无所有,自以为是。
我的爱情容不得被玷污,我和杨笑一起走过很长很艰难的岁月,我们贫穷,但彼此相爱。
我坚信我们可以凭自己的本事,再渡难关。
杨笑说那老板就是吓唬人,不会为了几十万,真的要他的命。
我信了,毕竟人财两空的买卖不划算。
我们一起努力,就像当初逃离那个落后的村庄一样,终会时来运转,有出头那日。
杨笑甚至去搏击俱乐部当人形靶了,他说这样来钱快,受点伤而已,死不了人。
我在饭店上班之余,还在早点铺子找了份兼职,每天起早贪黑地忙。
我们渺小而努力地活着,他怎么就死了呢?
钱怎么这么难挣呢?
我在严序怀里瑟瑟发抖,恐惧得牙关打颤。
他用被子裹住我,哄我睡觉,直到天亮,哑着嗓子问我:“翠翠,你想要什么?”
我当然想要钱,很多很多钱。
可是当我揣着钱来到出租屋,意识到杨笑再也不会回来了,我失声大哭。
冬天好冷,雪下得好大。
他死了,我还活着。
活着就要往前看,往前走。
所以后来严序再问我想要什么,我说想要赢。
我不能一直输,不能一直做失败者,我不服。
严序摸我的头,像在摸一只可怜的小狗,他说:
“翠翠,从今往后,你会一直赢。”
承他吉言,我花了十三年的时间,脱胎换骨。
不可否认,没有严序,就不会有今天的赢家何菲儿。
过去的十三年里,他掌控着我,安排着我的人生。
他永远有这样的本事,轻而易举地决定别人的命运,做幕后云淡风轻的庄家。
严总高高在上,以至于所有人都忽略了我的努力,认定我的逆袭全靠仰仗着他。
哪怕我的品牌别具一格,我设计的衣服获得过国际奖项,那家知名的时尚杂志想要对我专访,仍要别有用心地扯上他。
严序并不是个高调的人,他不喜欢在媒体上露脸。
那家杂志却在渲染我的成功时,歌颂了一番我和唐侬总裁的爱情,还配上了一张照片。
照片是之前我们在现场看世界杯球赛时,无意中被人拍下的。
英俊的男人双手交叉在下巴,盯着赛场,神情专注。
巧笑的女人凑近同他说话,眼神温柔。
杂志发行时,我以为他会生气。
岂料他挑眉看完了那篇报道,神色如常,拇指摩挲那张照片,如同很多次摩挲我的脸。
“翠翠,你已经赢了。”他道。
他做惯了庄家,多精明啊。
我在他面前像个跳梁小丑,一举一动的小心思,昭然若揭,全是透明。
我说想要钱,他给了我钱。
我说想要赢,他让我名利双收。
他甚至毫不避讳我的身份,带我参加过严家的各种聚会和重要场合。
众所周知,我是他这些年来唯一公开过的女朋友。
正因如此,才给了那家杂志社和大众许多错觉,仿佛我嫁入豪门,是迟早的事。
杂志的专访是经我许可才发布的,我没有提出异议,正是在试探他的态度。
钱和名我都有了,如果我很贪心,还想要更多呢?
那年我二十七岁,已经跟了他整整七年。
人是多么健忘的动物,回首过往,我漂泊不定的前半生,仿佛已经是上辈子的事了。
男人天生有追逐欲,而我已经活出了生命的感悟——大道至简。
我想要安定。
可他用一句话明明白白地告诉了我,他不会娶我。
翠翠,你已经赢了。
我做庄,让你赢,你已经拥有了很多,乖,不可以多想。
我想我还是不够聪明的。
严鹤瑛老先生没有强求严序娶程安娜,因为严家压根不需要生意场上的联姻巩固实力。
他只是觉得严序到了年龄结婚,程安娜还算配得上他。
他的婚姻,需要门当户对。
当然,他也有拒绝婚姻的资本,有选我做女朋友的自由。
毕竟只是女朋友,他又不会娶我。
人上人的阶层,看事情永远通透,他们是庄家也是赢家,思想凌驾在我们之上。
结婚是很不划算的买卖,喜欢的女人不妨养着,掌控她,逗弄她,给她除了婚姻以外的其他东西,省心省力。
所以他让我名利双收,用资源捧我,让我跻身进入上层圈子,甚至连跟我起过冲突的程安娜,也在后来与我谈笑风生,成了朋友。
毕竟我们年龄都不小了,三十多岁的女人,成熟得可以和整个世界握手言和。
3
若说从前,我还对嫁给严序抱有希望,三十岁过后,这念头是一点也没了。
那么多青春靓丽的姑娘,我都已经过了最佳生育的年龄,还要求什么?
坦白来说,严序对我很不错了。
诚然这些年,他中间也有过别的女人,但我始终占着女朋友的身份,享尽了好处。
这好处自然也是需要代价的。
我付出了十几年的青春,以及一个胎死腹中的孩子。
我怀孕那会儿,都已经二十九了,严序让我生下来。
毕竟他年长我七岁,三十六岁的男人,是该有一个孩子了。
那年恰逢他外公去世,立遗嘱将自己在唐侬百分之十五的股份给了严序,在此之前严序已经提前用手段收购了部分散股,为全面掌控唐侬做准备了。
严鹤瑛一死,再无人可以压制他。
唐侬位于 CBD 的大楼,上世纪以港股上市的零售巨头,宏伟的商业帝国,是他三十六岁的赢家勋章。
他很忙,每天日理万机,但仍会抽出时间,参与我的每一次产检。
他好像很重视我,也重视这个孩子。
但那又怎样,尽管再无阻力,他仍未说要娶我。
我也早已看透了事实,不再奢求那些强求不来的东西。
所以后来四个多月时,我从楼梯上踩空,做清宫手术时,他在病房外神情倦怠,眼神很冷,失望至极。
我在病房内闭目养神,心如止水。
我知道,哪怕我已经三十岁了,哪怕这次流产过后,我很难再怀上孩子,他都不会丢弃我。
因为我是他亲手栽培出的赢家,他人生中的另一枚勋章纪念品。
多么稀奇,认识他时,我仅是一只蝼蚁。
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、拼命挣扎的蝼蚁。
他旁观这场局,是高高在上的造物主,看我围困,然后饶有兴致地将一只蝼蚁移出棋局。
蝼蚁穿上华丽的外衣,但归根结底,骨子里仍是蝼蚁。
严序其实打从心里,从未瞧得上我。
他喜欢看我张牙舞爪,像一只爪子锋利的小兽。
当初对我的兴趣,也正是因为如此。
他享受驯化我的过程,可当三十岁的我被驯化得老老实实,变得温柔体贴,不再有锋利的爪子和牙齿,同他的情分,也只剩下了这些年逝去的光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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