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趣得很。
人好像无法幸免,新鲜感褪去,朱砂痣会变成蚊子血,徒留一抹破旧的猩红。
其实何止他腻了,我也早就倦了。
那个胎死腹中的孩子,成为我们分道扬镳的一道风向标。
名义上我仍是他的女朋友,他未曾说分手。
实际他已经很久没来找过我了。
我的圈子人脉很广,自然知道他在闲暇之余,为一娱乐圈的清纯小花投资电影。
那女孩住进了他在江边的平层别墅。
他很捧她,后来还为她开了家明星经纪公司,只签了她一个人。
三十岁到三十三岁,我和他已经相处得如朋友一般。
他可以几个月不跟我联系,也会某天突然想起我来,漫不在意地打个电话,问一句在忙什么?
他的声音总是一如既往地淡漠,含着成年男人的深沉和世故。
我生日的时候,他不忘让人送花到公司,永远是一束高心卷边的白玫瑰,纯洁的白,芳香淡淡。
还带我出海游玩,在渡轮上为我庆生。
虽然那次蛋糕还没切,他接到了那清纯小花的电话,听闻她生病住了院,嗤笑一声,还是提前离开了。
那些小花招和小心思,瞒不住他的。
他愿意惯着她。
我其实没那么在意,但大家好像都以为我会在意。
他的助理察言观色,小心翼翼地告诉我:“菲姐,你别生气,伊伊没办法跟你比的,严总心里始终还是你最重要,你看他都没给她女朋友的名分。”
我看得很开,他至今未和我提分手,自然是没想过给任何女孩名分。
我三十多岁了,已经过了提要求的年龄,也不会管他,实在是个很好的挡箭牌。
他们会说,你看菲儿姐跟了严总十年,还只是个女朋友的身份,你凭什么想要更多?
你比何菲儿年轻,但未必有她的气质。
她二十岁跟着严总的时候,杏眼桃腮,比你水灵多了。
岁月从不败美人,时至今日,何菲儿仍旧是漂亮的。
她是知名的服装设计师,品牌创始人,大半个名媛圈都是她的朋友。
她开公司,手下员工几百人。
是的,我有钱有颜,名声在外,想不通自己为何还要吊死在严序身上。
想与他决裂的心思,蠢蠢欲动。
我甚至有些兴奋,下半夜发酒疯的时候,把他以前留在我这里的衣服,拿出来一件件地撕:
“去死吧,严序,你去死吧!
“你 TM 快四十岁的老男人,半截身子埋土里了,还想摁着我!你赶紧去死!”
因爱生恨?求而不得?心理扭曲?在阴暗角落发疯?
随便哪一种,反正我爽到了。
我迫不及待地想要脱离他的掌控。
他跟小明星打得火热时,我也没闲着。
我认识了一个当红的流量小生,他叫辰冬,才二十三岁,拍过几部当下大火的电视剧。
辰冬真的好年轻,他有一张看起来很嚣张的脸,五官端正,顾盼神飞。
他笑起来很坏,但又会很乖地叫我“姐姐”。
我们相识于一场聚会,他说很喜欢我设计的衣服,想下次去颁奖典礼时,请我为他量身定做。
量身定做,这个词听上去就很暧昧。
严序但凡对我上点心,就会发现很多个夜晚,有个戴着鸭舌帽的高个子男生,悄悄溜进我的公寓。
他对我实在太放心了。
甚至于时装周的秀场上,还难得地露了面,想要给我捧场。
我恶毒地希望这个男人,面具崩掉,从此与我分道扬镳。
他坐在台下,眼眸深邃地看着我。
我面对采访,高调宣布:
“33 岁,我打算嫁人了。”
我亮出了手上的戒指,“昨天,我答应了辰冬的求婚,希望大家祝福我们。”
我忍了严序太久了,什么都要听他的,活像个傀儡。
所以我在秀场上看着他笑,借此机会,与他决裂。
但我很快意识到,我做错了。
媒体的聚光灯汇聚在他身上,他的神情那样冷,那样淡。
最后勾起嘴角,似笑非笑地看着我:
“翠翠。”
他叫了我的名字,嗓音温柔缱绻,仿佛情意绵绵。
我在那一瞬间,如梦初醒,惊出了一身的汗。
4
我忘了,我反抗不了严序的。
他比二十多岁时手段更狠,掌控着属于他的商业帝国,将心怀鬼胎的严家人一个个收拾得服帖,老实得像条狗。
我时至今日的功成名就算什么?
辰冬的演艺事业又算什么?
这些在他面前不堪一击。
我看似辉煌的事业和偌大的公司,从未脱离过唐侬的管辖之地。
他是庄家,我在他的棋盘上,没有资格反抗。
他只需动动手指,就能将我们碾压得不能翻身。
是的,不能翻身。
时装秀的晚宴结束后,有辆车在外面等我。
严序姿态肆意地坐在里面,车窗划下,他弹了弹手中的香烟。
那张斯文疏离的脸,此刻笑容淡淡,嘴角勾起,显得别有深意,“翠翠,我们谈谈。”
谈谈?
我早就知道,他就是个斯文败类,是个衣冠禽兽。
十三年的体面,因为我的反抗,被撕裂了。
他懒得装了,直接抡着我的后颈,死死按住,拖进公寓。
嘭的一声,身后的门被关上。
严序将我推在墙上,从背后贴过来,他的声音含着笑,但我看不到他的表情:
“翠翠,我对你不好吗?你想要离开?为什么?”
“别叫我翠翠!闭嘴吧你!翠翠已经死了!”
我被他按得脖子疼,不能动弹,所以咬牙切齿,声音凶狠。
他明显一愣,但没有生气,反而笑得十分愉悦,很是惬意的样子:
“对,你就该这么凶,像我刚认识你时一样,牙尖嘴利,这才是我熟悉的翠翠。”
严序真的是个畜生。
他的力气和从前一样大,轻而易举地就可以钳制住我的手,将我甩在沙发上,然后欺身压过来,扯我的裙子。
我头发凌乱,像个疯子一样反抗,骂道:“放开我!你去死!去找别人!别碰我!严序你个烂人,卑鄙无耻……”
我从没有这样骂过他,也从来不敢这样骂他。
我这人是十分可笑的,从小杨笑就说我属弹簧,总可以往下压一点,再压一点,直到压不下去,会突然弹跳起来,不要命地豁出去。
如今我豁出去了,同他彻底地撕破脸。
可他被我骂了,竟然不气不恼,饶有兴致地看着我笑,勾起嘴角,语调缓缓道:“行了,不就是结婚吗?我可以娶你,巴厘岛还是霍华德古堡,婚礼地点你来挑。
“晚宴结束后,我已经让人把她送走了,其实只要你开口,我身边可以没有其他女人,翠翠你瞧我们俩多般配,哪怕你不想要我的孩子,故意弄掉了他,我还是不舍得放手,要将你永远留在身边。”
我诧异地看向他,微微震惊。
他仿佛很满意我的神情,落在我肩上的手掌微微用力,将我摁得很疼:
“你怎么这么坏呢?为什么这么坏?我将你从泥潭拉出来,洗去满身的泥,让你干干净净,要钱我给你钱,要赢我让你赢,你说你为什么这么对我?我做错了什么?你凭什么这么对我?连个孩子也不愿给我生。
“我真的很生气啊!翠翠,什么时候你学会了在我面前演戏?跟我耍心机?我想过要给你教训,没狠下心而已,你知道我不是个心软的人,我们在一起太久了,我对你付出过感情,想要个属于我们俩的孩子,可你亲手杀了他。”
从诧异中回过神来,我已然恢复了平静,笑了一声。
他的手从肩上移至我的脖颈,也笑了一声:“没关系,翠翠,我们再给彼此一次机会,最后一次机会,之前的事我认栽,你想结婚,我可以娶你,孩子不用你亲自生,办法多的是……”
“严哥,你说这么多,累不累啊?”
我打断了他的话,嘴角的笑愈深,“太迟了,我已经不想嫁你了,我喜欢上了别人,你不明白吗?”
与严序的这场拉扯,我不认为自己会输,但他明显道行比我深,眼眸霎时冷了下来,看着我嘴角勾起,用拇指摩挲我的脸,暗暗用力:
“翠翠,不明白的是你,你搭乘过哪班车不重要,终点我说了算,我要你干干净净地下车,懂吗?”
我的脸被他摩挲得有些疼,他声音分明含着笑,我却从那之中感觉到了令人毛骨悚然的寒意。
“严哥,你放过我吧。”
“不可能。”
他看着我笑,眼神温和。
公寓的门铃在这时响起,伴随着辰冬一句“姐姐开门”,严序从喉咙处溢出一声轻笑,我的脸白了。
我好像要输了。
输的代价是,辰冬将成为牺牲品。
他甚至还没明白状况,就被门外那帮保镖摁住了。
严序从沙发上起身,慢条斯理地扣着衬衫袖口,我拽住他的胳膊,声音发抖:“严哥,是我的错,跟他无关,你放过他。”
他低头看我,神情怜悯地拍了拍我的脸:“别怕,我总要知道是谁入了你的眼,让你起了不该有的念头。”
严序没见过辰冬。
他是个成功的资本家,对明星唯一的关注,大概就是投资加赞助。
伊伊便是代言唐侬旗下的产品时,被他无意中看到的。
房门打开的那刻,背对着他,我捂住了眼睛,几乎全身颤抖。
他以为我在哭。
但他不会知道,我瞬间敛起的眼神,藏着不为人知的恶念。
我控制不住地颤抖,因为这一刻我才是庄家。
我等这一天好久了。
实在太激动了。
所以当严序回头看我,不敢置信道:“翠翠,原来你还没忘掉他。”
我笑了。
忘?
忘你妈!
谁会忘掉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?青梅竹马的爱人,相依为命的家人……
十三年了,我清楚地记得他的每一个笑,张扬的样子,嚣张的样子。
记得我们初到这座城市,连最便宜的一间民房都租不起,吃不上饭的时候,杨笑就去献血,因为献血屋有牛奶和面包拿。
我一边哭一边喝牛奶,说纯牛奶好腥啊,好像在喝你的血。
他拍我的头,说靠,翠翠你恶不恶心。
后来我们俩拼命找工作,什么苦都吃,我在饭店做服务员,他去工地搬砖扛水泥,我十八岁,他十九岁。
他晒得跟块炭似的,笑起来就牙白,还跟我吹牛,说翠翠等哥以后赚大钱了,去商场给你买件貂。
我和杨笑,从小一起长大,穿开裆裤时就认识了。
他说永远都不会丢下我,走天涯海角都带我一起。
我信了。
可是后来他死了。
没关系,辰冬还在,他们眉眼多么相似。
5
我,何菲儿,知名服装设计师。
人活在世,就像洋葱一样,总爱一层层地包装自己。
但也总有一些人,喜欢扒别人的皮,揭别人的短。
我也曾经被人扒过,扒来扒去,无非就是我原名叫何小翠,曾经在一家大饭店做服务员,因此认识了唐侬的严总,入了他的眼。
其实我很期待被人继续扒下去,但不知为什么,他们好像能力有限,扒不出杨笑这个人。
杨笑,以及我们从小长大的那个地方,无人提及,就这么逐渐在我记忆里腐烂。
前些年我的工作室出过一个系列服饰。
名叫“原野糜烂”。
圈内称这是我设计出的最诡谲的作品。
天马行空的想象,将黑白和浓重色彩运用到极致,破碎的图案像是寓意着死亡,被人称细思极恐。
正因如此,原野系列卖得并不好,只有小部分受众者。
策划宣传时公关部问我创作灵感,我坐在会议室的主座上,对她们道:“我出生在一个很落后的小村庄,这些年我经常做一个梦,梦里我又回到了那个地方,在无边无际的草地一直走。
“我走了很久很久,直到躺进草地之中不想再走了,然后我逐渐死去,腐烂,眼睛变成死鱼眼,皮肤溃烂,很多虫子在我身上爬来爬去……”
会议室很安静,她们睁大眼睛看着我,我继续道:“但是我觉得好舒服啊,风吹草动,世界好像从来没有这么安静过。”
这段话并没有被采用,因为她们说太暗黑太惊悚了。
我并不介意,在会议室只剩我一人时,站在了窗边,遥遥望着这座繁华的城市。
没人会在意那种破地方。
一个南方城市的小村庄,落后,贫穷,愚昧,不知教化。
上世纪九十年代,这种地方很多,而我恰好出生在这里。
一个重男轻女的村庄,家里如果女孩多了,可能刚生下来就会被送人。
附近村镇只有一所学校,通常读不到初中,女孩就会辍学,打几年工,十七八岁的年龄开始说亲,匆匆嫁人。
这是大多数女孩的命运,人人习以为常。
没人告诉我们生存的意义,教我们抗争和自我救赎,什么是教化?教化就是听父母的话,活着就是为了吃喝拉撒。
落后的地方,也是罪恶容易滋生的地方。
听上去像是天方夜谭,我不会隐瞒,我出生在这里,我叔叔是个强奸杀人犯。
他锁定目标,蹲守流窜,不知犯了多少的案子,最后一次杀人抛尸,终于被警察盯上了。
我七岁时,正是他被抓的那一年。
晚上偷听父母讲话,听到我的爸爸对妈妈侥幸道:“警察没证据,那几天刚好下了大雨,只要扛住了不招,就不会被枪毙。”
晕黄的灯泡下,他们的脸有些看不清。
他们不在乎真相,不在乎被害的女孩,抱怨着警察,担心着亲人。
而我的叔叔,果真扛住了,他被打得差点死掉,硬是没有认。
于是杀人罪不成立。
我七岁时他坐了牢。
我十七岁时他表现良好,一再减刑,最后完好无损地出狱了。
婶婶带着堂弟还在等他,一家团聚。
人最开始相信正义,可是经过后来父母的不断洗脑,我居然也逐渐疑心叔叔是无辜的。
他“鬼迷心窍”犯了错,但罪不至死,警察想要屈打成招,给他安上杀人的罪名。
我年幼的弟弟呸了一声:“坏蛋警察!”
我在杨笑家里玩时,告诉他姐姐杨欢,我叔叔没有杀人,他是无辜的。
一旁的杨笑像看傻逼一样看我,骂道:“你有病吧,谁不知道他杀了人,没被拉去枪毙真是便宜他了。
“何小翠,你也该拉去枪毙,你叔叔是杀人犯,你包庇他。”
那年我十一岁,杨笑十二,我们两家是邻居,从小一起长大,但我们俩关系不好,经常吵架。
我去他家玩通常都是去找他姐姐杨欢。
杨欢姐姐比我大了五岁,她初中没念完就辍学了,在镇上的纺织厂打工。
她喜欢穿好看的裙子,会编漂亮的手绳,两条乌黑整齐的辫子,笑的时候会捂嘴。
我以前时常想不通,杨大爷岁数那么大,就是个养羊放羊的老头,整天乐呵呵一脸褶子,怎么会有杨欢和杨笑这对样貌端正的女儿和儿子。
我没有见过他们的妈妈。
杨笑也没见过。
听说他们的妈妈很年轻,是人贩子从外地拐来的女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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